区审计局组织学习新审计法实施条例
区审计局组织学习新《审计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已经于2010年2月2日***第10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10年5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实施条例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的细化。为加强审计人员对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认识和理解,推进依法审计进程,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区审计局组织全体审计人员结合铁东区审计工作实际,对新审计法实施条例进行逐章逐条的认真学习,并对照修订前的实施条例对新修订的部分进行了重点学习。通过学习,使全局审计人员从条例修订的背景、审计监督范围、审计机关的权限和义务、如何加强对审计机关的监督等方面理解了修订后的实施条例,深刻领会了修订后实施条例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了修订的重要意义。同时,新修订的实施条例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带来了更大的责任,必须更加深入学习、准确理解。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要将学习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结合实际,深入理解,融会贯通,使之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在铁东区经济社会中的“免疫系统”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