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二发电余热利用二期供热工程监理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铁西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核准鞍钢二发电余热利用二期供热工程项目的批复鞍西发改项投(2015)6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已在办理了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鞍钢二发电余热利用二期供热工程鞍钢二发电余热利用二期供热工程监理。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铁西区民生西路。
2.3招标(业主)人:鞍山市供热总公司。
2.4招标项目概况:铺设热力管网,DN800管,管道长度2200米。总供热面积约200万平米
2.5合同估算价为:10万元。
2.6招标范围:鞍钢二发电余热利用二期供热工程监理
2.7工期要求:2015年11月27日-2015年12月26日,计划工期30天。
2.8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适应的个以上工程监理业绩,具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不需到代理公司进行确认。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本次投标报名需在网上进行,不接受任何其他方式的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
5. 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0.20万元;通过网银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投标人网上通过后,可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缴费并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13时30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房间(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供热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3号 |
|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11号,亚贸大厦630室 |
邮编: |
| 邮 编:110013 |
联 系 人: |
| 联 系 人:马晓峰 |
电 话: |
| 电 话: 024-62660991、133****6748 |
传 真: |
| 传 真:024-62660990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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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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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2/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