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须知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中国商标网网址:http://sbj.cnipa.gov.cn/
一、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例: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 商标图样(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1份商标图样)
3、 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说明,并附上肖像人的授权书
4、 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
二、国内商标注册申请途径:
(一)自行办理;
(二)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可通过官网查询备案的代理机构:http://sbj.cnipa.gov.cn/sbdl/ )
注:两种途径的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提交的书件、文件递交和送达方式稍有差别在文件递交方式方面,申请人自行办理的,由申请人或经办人直接将申请文件递交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
三、商标注册办理地点及网上申请
(一)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邮编:100055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6:30咨询电话:010-63218500
(二)直接到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
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受理大厅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内12、14号楼一楼邮编:510014 咨询电话:020-83772305
(三)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http://sbj.cnipa.gov.cn/sbsq/sqzn/
四、其他事项
(一)代理机构可以将申请文件直接递交、邮寄递交或通过快递企业递交商标局,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
(二)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可以自行办理。
(三)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应准备的书件和办理程序可以向商标代理机构咨询:135****3479、020-32168663
规费清单
收费依据: 原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5]2404号文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5]2136号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7]2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9〕914号文件。
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注: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商标注册,应采用在线支付方式在当日系统开放时间内缴纳商标规费,大厅面交的直接缴纳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