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根据鞍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全面推进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要求,鞍山经济开发区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应进必进、应划尽划、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精神,经开区参照市审批局“三定方案”分批进行审批权责划转,已把审批权力事项全部划转至经开区,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从原来的“审批”转移到“监管”,从“事前”到“事中”、“事后”,做到“审管分离”,真正达到"一门式”审批的目的。
经开区设置“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受理4个窗口”,集中受理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审批涉及的第一阶段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第二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第三阶段施工许可证核发;第四阶段联合验收等,实现“集中受理、综合办理、统一发证”全部功能,优化安排受理、代办、转办、催办、回复等环节,切实为申办人提供“一条龙”服务。制定《鞍山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加快建设项目落地。目前经开区已达到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个阶段中,涉及本区的审批事项要件齐全的情况下,所办理事项均压缩至在1至7个工作日内办结。如其它环节无误项目总体审批时限不超过6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