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鞍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鞍山玉佛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草案)》,是一件关系到我市城市建设和旅游发展的重要法规。其立法目的是为加强对玉佛山风景区的管理、保护、开发和利用。为了制定好这件法规,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全文公布条例(草案),并在鞍山市人大常委会网(www.asrd.gov.cn)
上登载,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做好法规草案的修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全市各单位和个人提出的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寄送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或回复电子邮件。
2、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1月20日。
邮寄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五道街10号
邮编:114002 电子信箱:xiaoyu19800329@tom.com
鞍山市人大常委会
200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