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镇村民自治催开民主花
大王镇把加快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进程,作为基层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重点和方向。从建章立制入手,发挥计生协会主力军优势,按照事前参与、事中介入、事后评议的原则,由点到面地推进和建立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民主议事、评议、决策、监督”四项制度。
建立民主议事制度。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定期将本村计生工作的重、难点问题在村务公开栏中发布,随时接受群众的咨询,向群众答疑解难,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村里的事村民议”。建立民主决策制度。村委会在研究计划生育工作时,吸收村民代表、协会秘书长等参加,并通过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让村民直接参与计划生育决策,讨论决定计划生育重大事项,做到“村里的事自己定”。建立民主评议制度。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听取计生工作汇报,审议《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执行情况;召开计划生育议事会,计生协会每半年评议一次计生工作,增强自治活力,做到“村里的事村民知”。建立民主监督制度。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各村每季度按时对村民的婚育、节育情况、计生经费的使用情况、村计生干部的工作进行公开,对违反《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村民在村务公开栏予以曝光,做到“村里的事村民管”。
目前,全镇各村都制定了 《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统一规范计生 “上墙”及“合同管理”,村“两委”和计生协会依法实行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的主动性大大提高,群众依据法律法规规范约束自己生育行为的自觉性也大大增强,在全镇真正形成了“‘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家庭为核心、群众做主人”的工作局面。(李步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