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发布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
11月8日8时,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各成员单位按照《鞍山市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入强化监管状态。
刚过去的双休日里,市环保局网站访问量激增。该网的鞍山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显示,8日早上5时起至下午3时,我市空气质量等级一直是严重污染的六级,空气质量指数超过500,达到爆表级别。
针对雾霾的突然“造访”,相关部门立即采取行动。7日,市环监局安排对大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开展雾霾天气环境执法检查,全局出动20人分成6个检查组,对鞍钢企业、矿山集团企业、城区主要企业、集中供暖企业锅炉和城区主要道路、建筑工地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的14家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及燃烧供暖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检查人员要求企业所有污染防治措施全负荷运行。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煤场裸露部位,要求全部覆盖。检查中,没有发现建筑工地进行建筑施工作业,没有发现建筑物进行拆除施工作业。
当日夜间,检查组驻厂监察。同时通知各区环保局及各直属分局环境监察机构加强辖区企业监察,及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环保局。
8日8时,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根据预案,我市将采取一些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增加对上路机动车执法检查频次,严禁黄标车上路行驶;严禁重型货运等柴油车辆上路行驶。火电、钢铁、水泥、化工、集中供热等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30%。重点排污企业实施减排、限排、提高大气污染物处理效率等措施,所有沥青搅拌站停止生产,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作业时间、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等。
市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预测,未来两天,我市还将出现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预计在300—500,建议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停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