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公示牌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管理负责人、卫生检测报告……”,当顾客进入公共场所时,就能一目了然地知道公共场所单位各方面的卫生情况,让他们能够明白消费、放心消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使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制度落到实处,嘉定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辖区内的重点公共场所内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制度,近日,区卫监工业区分所率先在嘉定工业区主要商业街的的公共场所进行挂牌公示,今后,顾客到住宿、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可以先看店内挂出的“卫生监督公示牌”,明白消费。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主要包括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检测报告、卫生管理负责人以及卫生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同时,还根据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特别预留了卫生质量等级公示栏,卫生监督员将根据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情况,对公共场所进行相应的卫生质量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分3类,分别是代表良好的“笑脸”符号,代表一般的“平脸”符号,代表较差的“哭脸”符号,每次评价结果的代表符号都将及时展示在公示栏的醒目位置,实现动态监管。
本次启动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工作,旨在通过示范效应,推动、促进区内公共场所均能依法主动公示卫生质量信息,从而充分整合卫生监督部门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这三方面力量,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环节的监督,让老百姓放心消费、明白消费。
来源:解放牛网、区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