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联创矿业有限公司工业固废综合回收循环利用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赫章县联创矿业有限公司工业固废综合回收循环利用变更项目;
建设性质:变更;
建设地点:赫章县妈姑镇大水塘村西北侧赫章县联创矿业有限公司厂区内(赫章县产业园区妈姑有色冶金产业园内);
项目概况:企业对厂区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即部分内容建设与原环评批复不一致),与原有环评报告及批复相比主要发生变化的为:①原批复项目处置规模以“绝干量”计算规模,实际处理规模要大出“绝干量”很多,因此按照实际处理量,处理能力实际为6.75万t/a(湿重,原处理规模为浸出渣2000t/a(绝干),实际含水率约60%,即实际处理量为5000t/a(湿重);高炉瓦斯泥10000t/a(绝干),实际含水率约20%,则实际处理量为12500t/a(湿重);炼锌废渣20000t/a(绝干),实际含水率约60%,即实际处理量为50000t/a(湿重)),最终本项目处理的省内外含锌废物类别为HW23(336-103-23、900-021-23)、HW31(397-052-31、312-001-31、243-001-31、421-001-31、900-025-31)以及HW48(除323-001-48外的全部);②原料来源考虑当地的炼锌废渣及高炉瓦斯泥等的数量局限性,变更为立足当地炼锌废渣和高炉瓦斯泥等的基础上外扩至周边省份购入;③原排气筒设计为50m,实际建设过程中考虑项目位于山坡,风力较强,实际建成为35m。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染物产生情况: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施工噪声、扬尘、建筑垃圾、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运营期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为有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冲渣废水、生产区淋滤水、废渣堆场淋滤水、如厕污水、洗浴污水、洗衣污水、食堂污水、宿舍污水等;大气染物有组织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回转窑煅烧烟气和食堂油烟,无组织废气为配料车间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固废主要为主要有回转窑煅烧窑渣、脱硫渣、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脱硫渣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外售有处置资质的水泥厂或精炼厂,回转窑渣为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精炼厂;废水处理污泥亦为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区内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贮存区内分区堆放回转窑煅烧窑渣、废水处理污泥和脱硫渣;噪声源主要有各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废水有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冲渣废水、生产区淋滤水、废渣堆场淋滤水、如厕污水、洗浴污水、洗衣污水、食堂污水、宿舍污水等。其中如厕污水通过旱厕自然发酵成为农肥,用作周边农田的追肥,其余废(污)水皆通过絮凝沉淀预处理后进入冲渣循环水池中,循环利用至冲渣工序中;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无废水外排,同时事故状态下,在采取了本报告中提出的措施后,事故情况亦无废水外排,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回转窑煅烧烟气和食堂油烟,无组织废气为配料车间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回转窑煅烧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两段式氧化锌法脱硫处理”,尾气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的颗粒物、SO2、NOx、铅、镉、砷、汞等皆能够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及其修改单表5中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油烟净化效率可以达到90%计,尾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2.0mg/m3的限值要求。拟通过车间强制通排风的方式降低无组织废气对员工影响。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回转窑煅烧窑渣、脱硫渣、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脱硫渣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外售有处置资质的水泥厂或精炼厂,回转窑渣为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精炼厂;废水处理污泥亦为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区内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贮存区内分区堆放回转窑煅烧窑渣、废水处理污泥和脱硫渣。
(4)噪声: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源强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机器器械等,在项目采取消声隔声、平整路面、采用先进低噪设备、绿化降噪等一系列降噪措施后,昼夜间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可行,清洁生产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对外排放的国家“十二五”规定的需要进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皆能够达到总量控制的要求,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可以保证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采取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以内,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本报告书认为,从环保角度来讲,建设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主体范围:包括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及对建设项目感兴趣的有关单位和一般公众,熟悉本项目所属行业或相关环境问题的专家。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实施、选址的意见;对项目主要选址的不利影响的可接受程度;对建设项目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示在采取网上发布公示信息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同时,还采取了向公众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进一步深入调查。公众可通过网站、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期限为2018年4月20日~5月1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赫章县联创矿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赫章县妈姑镇水塘村;
联系人:马毅;
联系电话:189****8988;
邮箱:2481071594@qq.com。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幢11层;
联系人:张潭;
联系电话:025-85280708;
邮箱:khhb_zt@163.com;
传真:025****1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