骔岭镇三强化抓好一案一整改工作
根据骔岭镇个别党员领导违纪违法案件,为全面转变全镇党员干部新气象,共同维护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骔岭镇通过“三强化”抓好“一案一整改”工作。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一是强化思想教育,增强党纪意识。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学习******系列***精神,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监察法》等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用理论指导实践,严抓思想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二是落实管党治党,强化主体责任。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由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具体抓,镇纪委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继续完善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廉政风险预警、廉政风险排查、民生监督“大家抓”等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每年年初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按照《纳雍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职责分工。党务、政务、村务(院务、校务)定期公开,定期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细化班子成员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内容,推动责任落实。三是坚持抓好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强化纪律约束。围绕“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强调重大事项通报和集体讨论、决策。实行权力清单运行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拟定完善“马上就办”等工作制度,执行力得到提高。全力支持镇纪委完全实现“三转”,纪检监察干部不包村、不分管其他工作,专抓纪检监察工作。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察等方式,对干部作风、脱贫攻坚、村务公开、农村危房改造、低保、养老保险、留守儿童、一事一议工程、安全生产等开展定期不定期督察。
强化学习教育,全面转变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积极开展纪律法律等宣传教育工作。将《***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作为重要学习内容,持续深入学习,通过网络学习及召开全镇干部职工民生监督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在全体干部中开展教育活动。将学习制度常态化,“一把手”亲自安排,亲自讲学,分管领导轮流讲学,带动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平,切实筑牢思想防线,积极开展学习引导。
强化民主集中制,提高科学决策。一是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班子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要集体讨论决定。三是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正确行使权力,防止滥用权力。四是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比较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五是通过会议研究决定的属于“三重一大”事项的,通过追踪事项进度,各部门形成合力,做到大家监督,相互提醒,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根据移交内容(大致分为:公章类、财务类、文书类、人事类、业务类、物资类、票据类等七类),编制工作交接清单,移交人员需按照移交清单逐项进行移交,接收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移交人员需按照移交清单逐项进行移交,接收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交接人必须认真填写移交清单。属于“三重一大”或重要事项的,必须由纪委参与监督移交。交接清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单位留档一份。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纪委人员必须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并在移交清单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第三方参与人的部门和姓名,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确保工作交接不出纰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