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开乡三明确大力整治违规滥办酒席
近年来,姑开乡农村大办滥办酒席风此起彼伏,日趋蔓延,以搬家、满月、状元、脱白、庆生、烧纸、出狱、出院等为名的各类酒席多达数十种,请吃者你方唱罢我登场,络绎不绝;吃请者碍于“情面”苦支撑,应接不暇。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生活秩序,且加重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经济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干部反映十分强烈,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虽经过两年有效的综合整治,但是大办滥办酒席之风依然有反弹趋势。为此,该乡采取三招整治大办滥办酒席歪风。
一是明确整治对象。全乡所有党员、各单位干部职工、村支两委成员以及居住在姑开乡范围内的群众或居民住户均纳入整治对象,不得大办滥办酒席。
二是明确酒席申办条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办理酒席:本人、本人的子女或本人直接监护的亲属结婚;本人的配偶、成人子女以及父母或本人直接赡养的岳父母去世。其他任何酒席一律不得办理。严禁单位或个人以婚丧以外的一切理由进行组织和参与滥办酒席行为。
三是明确大办滥办酒席处罚措施。首先是各村报批的婚嫁酒,经查实为假借婚嫁拟办违规酒席的,对申请上的所有签字者,人均处罚300元,并分别在全乡干部职工大会上书面检讨。同时,对审查有功者实行奖励,每查出一家假报婚嫁酒,审查意见经主要领导签字,报乡纪委备案后,奖励第一审查者300元。其次是各村发现违规酒席,应第一时间(办酒日期前3天)向驻村工作组长和乡分管领导报告。隐瞒不报、迟报违规酒席的,发现一家,对责任区村干部第一次处罚200元,第二次实行“双停”(停职停薪),对支部书记和驻村干部分别第一次处罚100元,此后累加,并在全乡干部职工大会上书面检讨;第三是驻村工作组长接报违规酒席后,因认识不够,组织不力,措施不当,不制止或制止不力导致违规酒席操办的,给予200元经济处罚,党委主要领导诫勉谈话并记录在案;第四是在整治行动中,干部临时请假的,视为旷工两天,处罚两天基本工资;出工不出力的,由现场总指挥向主要领导汇报后,视为旷工两天,处罚两天基本工资;对不服从指挥,不听从调度,慢作为、乱作为的,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