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石漠化治理初见成效
自2008年起,兴仁被列为全国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县后,县委、县政府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石漠化治理工作初见成效,为实现石漠化地区“青山绿水”,改善石漠化地区水土流失严重的现状,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兴仁县是贵州石漠化分布较广的县份之一,主要分布在兴仁县百德、田湾、民建、回龙等12个乡镇,具有分布范围广、分布不均匀的特点。为了保障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兴仁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农业、林业、水利、草地中心、财政等10余个主要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编制了《兴仁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试点(20082010)实施方案》,明确了2008年至2010年石漠化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重点从生态恢复、农田水利、畜牧养殖三个方面展开治理工作。为了实施好石漠化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按照“职责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工作机制,由县农办组织实施坡改梯,草地中心实施人工种草,农业局实施经果林,水利局实施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把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2008年,县政府匹配资金70余万元。2009年,在项目资金还未下达的情况下,由县财政及时划拨了520万元保障工作的及时开展。
在开展治理石漠化工作时兼顾农民的利益,充分考虑到农民退耕还林后的经济来源、生活保障问题,达到环境与农民增收双赢的局面,促进石漠化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据悉,2008年,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坡改梯1200余亩,生态畜牧业改良草地1万亩,新修机耕道754米,沟渠721米。2009年,种植经果林13000多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