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落实五查一督一考考核制度严防非法采煤采矿反弹
为巩固多年来之不易的打非成果,落实打非常态化监管的各项措施,纳雍县制订了五查一督一考巡查督察考核制度,形成分级巡查、交叉巡查、部门督查、单列考核,使巡查工作不留死角死面,不给非法采煤采矿留下反弹的时间和空间。
五查就是村一级对所在行政村实行蹲点巡排查;包村干部和挂村领导对所包保的责任区进行包保巡排查;乡(镇、街道)安全团对所在乡(镇、街道)开展全面巡查;县国土资源局对全县进行动态监督巡排查;县八个密查组每月对乡(镇、街道)的打非工作进行密查。
一督就是县打非办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的打非动态巡查、关闭取缔等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进下达《督办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不落实整改责任或整改不到位的,报请县督办督察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一考就是县打非办根据《关于2014年度流动红旗工作机制项目考核管理的通知》要求,每2个月对各乡(镇、街道)的打非工作进行单列考核。对前5名的,授予流动红旗,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分管领导年度动态***考核总分中加2分,每次预警扣2分,并装入个人实绩档案进行管理。
通过认真落实“五查一督一考”,大大缩短了非法采煤采矿窝点从反弹到发现的时间,使属地党委政府能第一时间及时关闭,同时对非法组织者和参与者进行司法打击,增强了各乡(镇、街道)打非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从源头上杜绝了非法采煤采矿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