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五个进一步加强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应急值班工作
为扎实抓好重大信息报送和应急值班工作,实现“第一手情况、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的目标,更好地为县委、县政府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依据和保障,纳雍县五个“进一步”加强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应急值班工作。
一是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当前,我县正处于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强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应急值班工作尤为重要。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以对党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值班值守工作,明确一名人员具体承担报送任务。分管领导和信息人员不得随意更换,避免信息工作断档。
二是进一步严格工作要求。凡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紧急情况;本身较为敏感、已经或可能在社会上形成舆论热点的事件;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信息;国家工作人员、特殊身份(如学生、涉法涉诉人员、涉军群体、境外人员等)人员引发的纠纷;冲击、围攻乡(镇、街道)以上党政机关和其他要害部门、打砸抢烧乡(镇、街道)以上部门的群体性事件;乡(镇、街道)所在地参与人数20人以上、县级中心城区参与人数50人以上或人数虽少但影响重大的上访、集会、请愿、示威、游行、罢课等重大群体性事件;在征地拆迁、城市管理中动用警力并在处置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情节严重,造成人员伤亡的暴力妨碍执行公务案件;国家公职人员、特殊身份人员工作生活中引起的纠纷,并造成群众围观、人员伤亡的事件;伤亡3人以上的煤矿事故、重灾、地震、严重疫情等灾难性事件或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意外死亡事件等重要紧急情况都应在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报送信息。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不报的视为迟报、12小时不报的视为漏报、24小时不报的视为瞒报,接报未经核实、报告失实的视为误报或谎报。
三是进一步完善处理机制。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工作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应急处置机制,并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向县委办信息股、县政府应急办报备制度。
四是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要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特别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特殊敏感时期应急值班安排,坚守工作岗位,杜绝离岗、脱岗、漏岗现象发生。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完整无误填写值班记录。遇重大突发事件时,要第一时间向县委办信息股、县政府应急办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同时要主动加强与现场联系,多渠道获取信息,确保信息收集准确、反馈及时。
五是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应急值班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将信息报送和处置以及值班值守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因迟报、漏报、瞒报、误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县纪检监察部门按相关规定严格问责;对授意工作人员瞒报、谎报重要信息的,对不配合甚至阻挠上级调查核实信息的,对在重要信息处理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