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开展2018年电煤供应保障工作
为进一步抓好我县煤炭生产工作,提高煤炭产量,保障全县电煤供应需求,赫章开展2018年电煤供应保障工作。
据悉,目标任务是保障全县日均供应电煤达到0.1万吨。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九方面。加强监督指导,促进产能释放。以“三项计划”为指导,加大生产矿井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和指导煤矿企业调整和优化采掘部署,对矿井进行分类指导。督促煤矿企业加快煤矿建设进度,新增、复工、复产一批矿井,提升全县电煤供应总量。督促指导煤矿理顺与主体集团公司间的股权债务和关系,解决内部管理混乱等问题,促进煤矿企业生产运营正常化。组织合法合规的煤矿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开足马力、加快生产,提升煤炭产量;细化工作措施,保证任务完成。严格落实电煤供应保障任务计划,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将电煤供应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生产矿井,强化电煤供应责任落实。对电煤供应保障工作实行“日监控、周调度、旬考核”机制,对连续1周以上未完成电煤供应任务的煤矿,落实“煤电挂钩”措施。强化宣传引导,促使煤矿企业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鼓励煤炭企业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按计划完成或超额完成电煤供应任务;加强价格监管,按约履行职责。督促煤矿企业与电厂签订电煤供应合同,协调供需双方认真履行合同,实时监督合同执行情况,保证合同兑现。各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政策和政府规定的电煤限价,加强对煤质的采样、化样管理,保证按合同规定价格、质量供煤;加强部门协作,***资金难题。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形成合力,落实组织电煤供应各项任务措施,协调银行、煤矿企业进行沟通,帮助煤矿解决资金周转困难问题,督促煤矿企业及时结算煤矿务工农民的工资;加大交通管控,保证运输畅行。协调县内电煤公路运输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电煤运输做好交通保畅,严格执行电煤运输“一卡通”。对已经收缴过相关费用的电煤运输车辆不再重复收费,对辖区内的重点运煤公路制定保畅措施,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对已损毁、路况较差的公路,及时组织抢险维护,对危险路段,张贴相应警示牌,按照电煤优先原则,确保电煤运输车辆优先通行。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针对雨、雾、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交通事故等因素引发的车辆拥堵情况,强化疏导分流,确保电煤运输车辆安全通行;做好矛盾化解,维护合法权益。建立建县、乡两级矿群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对纠纷问题进行梳理,明确解决时限,落实专人负责,依法妥善调处,维护好群众和企业的合法利益,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诉求,依法严厉打击堵矿和欺行霸市、霸运等干扰;强化信息报送,做到输运精准。建立电煤供应信息日报制度,各煤矿企业将当日电煤供应完成情况报县电煤供应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煤矿任务完成情况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时掌握电煤输运动态,对电煤运输车队的通行信息做到早知道、早准备,提前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电煤运输信息畅通,做好对火工产品的协调调度,确保煤矿生产需要,对不按县政府要求供应电煤的煤矿企业,可停止供应其火工产品;强化部门职责,严格合法生产。各部门间要相互配合、联合执法,推进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煤矿兼并重组,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和产业要求的煤矿。加强煤矿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及生态意识;加强督导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将电煤供应保障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内容,电煤供应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县督查办对各单位、部门的煤电供应保障运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缓慢、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企业,将进行问责。
为确保电煤保障供应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电煤供应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政府主要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县工能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产煤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能局,具体负责电煤保障供应工作的督促、协调和调度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