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四措施大力抓好2014年县政府各项重点工作
近日,纳雍县印发《2014年县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四举措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大力抓好2014年县政府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落实责任,统筹推进。2014年县政府重点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协调,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推进,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负责具体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对涉及的重点工作任务,要主动对接,抓好落实。未列入责任单位的相关业务关联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是强化管理,狠抓落实。2014年县政府重点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将目标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人,完善管理台账。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按月、按季度上报目标任务进展情况(二、三季度进展情况和全年完成情况,分别于6月25日、9月25日和12月25日前报送县督办督查局),由县督办督查局汇总后定期通报。
三是强化督查,狠抓推进。对县政府重点工作实行“月调度、季检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每月末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对承担的目标任务自查一次,并向县督办督查局反馈进展情况。每季度末,在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自查基础上,由县督办督查局采取协调调度、重点抽查、实地督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难度大的目标任务进行专项督查,对未完成季度进度目标的责任单位下发催办通知,相关责任单位要立即按照催办通知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加快完成进度,以《督查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进展情况。年底,由县督办督查局对县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全年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四是强化监督,问责问效。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纳雍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布2014年县政府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将2014年县政府重点工作纳入行政效能监察和政府绩效审计,半年工作任务未达到进度要求的,由县监察局会同县督办督查局对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全年工作目标因客观原因未完成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向县委、县政府书面说明;因工作不力导致工作任务未完成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对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