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恒力辉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根据佛山市三水恒力辉纸品包装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境保护局拟对该公司建设项目(一期)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三水工业区西南园C区26-9号,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12065.1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2991.04平方米,建筑物为车间一。项目从事纸箱生产,一期年产纸箱250万平方米,员工为20人,不在项目内食餐,工作制度为每天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年生产天数为300天。
项目(一期)主要设备为分切机2台,印刷机1台,开槽机1台,钉箱机3台,模切机2台,裱纸机1台,打包机1台。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已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我局于2016年4月11日同意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三西环复〔2016〕11号)。
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大棉涌;清洗废水收集后封闭储存在项目自建的集水池中,交深圳市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项目印刷废气无组织排放,落实了车间通风措施;项目一期不设食堂。
项目噪声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合理布局了车间内机械设备,落实了相关的降噪、隔声、减震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料外卖回收公司,油墨废旧包装桶收集后交由深圳市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三、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显示: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项目无组织印刷废气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适用范围“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两者中的较严者;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以上监测结果详见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为HSJC(验字)201****5008号的监测报告。
排放口编号:ZS-2051001(机械噪声)、GF-2051001(清洗废水)、GF-2051002(边角料)。
四、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的要求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及建议
(一)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运行),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的要求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扩大生产规模。
(三)严格落实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相关环境管理工作。
(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收集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可回用的尽量回收利用,清洗废水及油墨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须到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申领排污许可证。
(六)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服从环境主管部门的管理。
(七)项目初次申报或者基本情况发生变更时,向我局提交相关《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试行)》。
(八)核定项目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为0.035吨/年和0.007吨/年。验收监测时总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6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西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环保 窗口(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618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