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佛乐平物流园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万佛乐平物流园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5月2日至5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
邮编:528137,联系电话:0757-87387388
传真:0757-8765209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万佛乐平物流园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乐维仓储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E区11号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130771.31平方米,建筑面积131963.7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5.1万元。项目主要用于发展包括企业内部的ERP管理系统、仓储、电子商务网站的建设、车辆的定位系统、电子商务交换平台、产品数据库、物流客户查询系统、结算系统、呼叫中心等等,仓储类型主要为食品、服饰、生活百货等,年仓储能力为450万吨。项目定员15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均在厂区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过程中,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并规划好物料、泥土、砂石运输路线,尽量避开沿线敏感点;同时加强施工场地的洒水喷淋措施,降低施工过程扬尘、废气的影响;产生的建筑垃圾要运到合法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乱倾倒;要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和设备,并确保产生的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各时段标准。 项目年排放生活污水4050吨,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汇入西南涌。 项目食堂使用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产生的油烟经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引至高空排放。项目设有备用柴油发电机1台,燃烧废气由专用烟道引至15m高处达标排放。 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基础减震、隔音、消声等处理措施,减低噪声排放;加强场界周围绿化和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餐厨垃圾、污水治理设施污泥等严控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产固废应综合利用;产生的生活垃圾,应交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置,不得随意乱倾倒。 项目建成后,污染防治设施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2017年5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