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2021年省级指标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方案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两国有林场:
根据《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黔财资环〔2020〕21号)、《纳雍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纳财建〔2020〕74号)文件精神,纳雍县2021年继续选聘生态护林员5190名,其中省级生态护林员2865名,投资2865万元。根据森林资源分布情况,结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需要。按照《贵州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细则》规定并结合纳雍县实际,特制定《纳雍县2021年省级指标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方案》。
一、纳雍县2021年生态护林员聘用任务指标情况
2021年,全县共落实生态护林员5190人,其中2021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指标生态护林员1460人,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指标生态护林员2865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生态护林员865人。
二、选聘原则及条件
1..坚持精准到户的原则。所有生态护林员必须是现有建档立卡户,一户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户原则上只能安排一人为生态护林员。
2.要求具有劳动能力,适合野外巡护工作,原则上以男性为主,女性为辅,年龄一般在18-65岁之间,续聘可适当放宽到70周岁(含70周岁)以下。
3.优先选聘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残疾人但能履行管护责任或退伍军人贫困人口。
4.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5.坚持自愿公正的原则。要严格选聘流程,尊重农民意愿,严格按照公告(包括以下内容:选聘资格条件、名额;选聘范围、程序、方式;管护任务、管护补助;报名时间、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其它相关事项)、自愿报名、审核、公示等程序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三、工作要求
各涉及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本次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严格按照《贵州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细则》规定并结合纳雍县实际,按时报送人员名单到县林业局汇总。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生态护林员考核管理力度,搞好业务培训,落实管护责任,按照生态护林员选聘要求,准确掌握生态护林员动态信息,精准审核,不能出现死亡、重残不能履职、大病后不能履职、在校生、非建档立卡户、外出务工、自行稳定就业、岗位重叠人员履职生态护林员,对选聘后申请离职的生态护林员要立即更换。
四、时间节点
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选聘、报名申请、考察、选聘(续聘)结果公示等程序,将2021年生态护林员名单(含表)报林业局天保站,联系人:周明妍,联系电话:138****5103,电子邮箱:1181257803@qq.com。于2021年1月1日起签订生态护林员管护协议,管护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管护费10000元/人(其中400元作为年终绩效考核发放)。
***:纳雍县2021年森林资源管护任务及护林员分配表.xlsx
纳雍县林业局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