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四措施抓好冬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底线思维,纳雍县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一不可逾越的红线,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全县冬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属地安全监管。要求各煤矿企业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服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督导,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建设)。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做好煤矿包保责任制工作,进一步落实对辖区内所有煤矿包矿责任制,实施严格有效的监督管理。驻矿安监员认真履职、充分发挥“守门员”、“侦察兵”和“监督员”的作用,切实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二是深入抓好60天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集中开展60天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要求,坚决执行“九个一律”,扎实抓好煤矿安全专项检查,强化执法监管、属地包保、 驻矿盯守等措施,严格煤矿安全条件确认,督促煤矿完善开拓系统,强力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三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对煤矿无证无照或证照失效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多头多面、明令停产整顿或停止作业未经批准擅自恢复作业、布置隐蔽工作面违法生产逃避监管、擅自启封或设置密闭违法组织生产、采区接替手续不完善擅自组织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实施严厉的打击。
四是加大瓦斯防治力度。牢固树立“瓦斯不治,矿无宁日”的思想和“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进一步做好瓦斯防治工作。严格落实逢掘必探的规定,严厉查处未探先掘行为;严格落实远距离放炮规定和“一炮三检”制度,严禁距离不足违规避炮,严禁不按规定检查瓦斯、瓦斯超限放炮。坚决落实“先抽后采(掘)” 的措施,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和未消除突出危险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