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下拨2012年第一季度农村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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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1日发表
为了保障农村贫困居民基本生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纳雍县近日下拨2012年第一季度农村低保金2404.95万元。
农村低保金的发放将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上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求必须在2012年1月20日前将农村低保金到乡镇信用社上卡发放,低保对象凭《低保证》和身份证到农村信用社领取。农村低保金要求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克扣、滞留,不得随意改变救助对象,严禁出现代领、冒领现象,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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