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下拨2011年第四季度农村五保供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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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1日发表
近日,纳雍县根据农村五保供养精神,及时向各乡镇下拨2011年第四季度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供养经费477005元。
农村五保供养金发放工作,按照规范化管理和集中发放原则,由乡镇社会事务办开据“农村五保金发放花名册”三联单,供养对象凭《农村五保供养金领取证》和身份证到农村信用社领取。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贪污、私分、克扣、滞留,严禁出现代领、冒领现象,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从重处理。要求强化发放工作透明度,坚持填证到户,发放到户,做到对象名单一致,供养标准一致,表证一致,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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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1:27:1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