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强化措施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纳雍县强化措施增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
一是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机等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驾驶人员的技能检查考核和管理,不符合准驾条件的,坚决不颁发驾驶执照;对酒后驾车、无证驾驶、无照行驶等主观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对当事人实施行政拘留;对严重超载超限的,依法吊销驾驶证;对因主观违法酿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是切实加强对各类营运车辆的安全性能检测检查,安全性能不达标的一律停止营运,特别是加强客运车辆进出站检查,发现隐患坚决不允许出站;充分利用客运车辆安装的GPS系统,对客运车辆的安全运行实时监控,对违法违规者严查重处;加大对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各类车辆的安全检测,加大对单位驾驶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驾驶公车行为的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三是对各类道路特别是农村客运线路的路况进行全面检查,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志,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加大对危险路段、重大隐患点的排查治理,一时难以治理的,将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坚决予以封闭。
四是要建立公路安全技术档案和交通秩序管理档案,落实交警分片分段包保责任制。省道、长兴路、六纳路、方纳路和县城城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公安交警部门具体负责;乡镇和村级地方道路的交通安全由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监管,交通运输、农机等部门配合管理。县公安交警部门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延伸管控范围、延长管控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和缩小管控地域和时间上的“盲区”,在重点公路的要口、要点、要段加大巡逻密度,对交通事故多发段点,采取增派人员、设置临时执勤点等措施,加大管控力度,不得出现管理空档。
五是加强公路运政管理,提高安全营运能力。对客运市场进行全面调查,认真研究道路交通的运力和运量,合理配置交通运输资源,努力预防客运车辆线路拥挤、恶性竞争和超员超载等现象,坚决杜绝“多拉、赛跑”等违法违章现象,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