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积极做好总部经济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全市发展总部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建立联席会议、督查通报、统计评价、绩效考核等各项制度,形成了比较健全的组织领导、工作推进、责任落实体系,除分管市长每季度调度一次总部经济情况外,财政局每月召集统计、人社、民政部门开一次总部经济联席会,互相通报当前形势,推进总部经济的上报及认定工作。各个镇街区和市直部门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强化引进工作力度,保障了总部经济工作的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二是创新外来总部发展模式。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的主要目的,就是积极引进市外的总部和分支机构。一是坚持产业联动。吸引总部落户,离不开产业发展的吸引力,充分发挥寿光市的产业发展优势,注重一二三产业的互促共进,坚持制造业与服务业、传统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等互动发展,增强产业发展对总部(分支机构)的吸引力。二是坚持集群带动。经过多年的发展,寿光市已经基本形成了防水材料、木制品、化工等一定规模的产业集群。充分利用这些产业集群,推动链式配套发展,积极吸引上下游总部(分支机构)落户寿光。三是坚持政策推动。体制机制是影响总部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充分调动责任主体和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激发各方面发展总部经济的活力和动力,为总部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寿光市制定了《关于鼓励企业事业单位总部(分支机构)在寿光市发展的意见》(寿办发【2012】103号)、《寿光市引进和发展企业总部(分支机构)认定暂行办法》(寿办发【2012】104号)、《寿光市引进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总部(分支机构)认定暂行办法》(寿办发【2012】105号)、《寿光市引进和发展社会组织总部(分支机构)认定暂行办法》(寿办发【2012】106号)等总部相关政策,强化政策优惠力度,建立总部认定机制,简化审批程序,优先供应土地,支持融资等,吸引更多的企业事业单位总部和分支机构进驻寿光。对新引进企业总部(分支机构),从税收补助、办公场所补助、高端人才资助、引荐人才奖励、优先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等多方面加大奖励补助政策。
三是提升引进项目质量。各类总部和分支机构的规模、质量、效益和税收贡献能力,决定了总部经济发展的层次和水平。坚持以质量为导向,着力抓好大项目、好项目的引进工作,不能停留在“小打小闹”、“一般化”水平。在企业领域,围绕大型、高端、知名企业,特别突出全球500强和中国500强、民营500强及各行业100强,在企业的行政管理、战略决策、资本运营、科技研发、市场营销等环节做好工作,吸引更多的综合性总部、投资总部、研发总部、营销总部、物流总部进驻寿光。在事业单位领域,重点向高等(职业)院校、三级甲等医院,以及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公共文化、体育、人力资源管理等机构倾斜。在中介机构领域,突出行业资质和对寿光发展贡献,重点围绕会计、律师、税务、审计、设计、规划、检测等方面,着力引进国际公认、达到国家最高资质或进入行业百强的总部(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