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兑现离任村干部两年生活补助费
为切实解决离任村干部退有所养问题,充分调动现任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纳雍县结合实际,及时兑现2009、2010年两年符合条件的2147名离任村干部的生活补助金共273.48万元。
纳雍县高度重视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2009年1月1日起正常离任的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文书)累计任职10年(含10年)以上,年满60周岁(目前未满60周岁,年满60周岁后享受生活补贴),未受法律法规处罚、未受党纪处分、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受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的,按累计任职满10-14年,每人每年700元;累计任职满15-19年,每人每年800元;累计任职满20-24年,每人每年1000元,累计任职满25-29年,每人每年1200元;累计任职满30年以上,每人每年1500元的标准,发给生活补助。今后,对符合条件的新离任村干部的生活补助发放,将形成长效机制,由县财政及时兑现。
目前,273.48万元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金已全部拔付到25个乡镇账户上,全县符合条件的2147位离任村干部的生活补助金将很快发放到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