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对村级动物防疫员正常离任进行一次性补助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纳雍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离任补助办法》,近日,纳雍县对村级动物防疫员正常离任一次性给予1200元补助。
《纳雍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离任补助办法》规定,对1978年以前参加防疫工作,中途无间断,工作年满30年以上的,可以申请离任,并一次性给予1200元补助;对1983年以前参加防疫工作,中途无间断,工作年满25年以上的,可以申请离任,一次性给予800元补助;对1988年以前参加防疫工作,中途无间断,工作年满20年以上的,可以申请离任,一次性给予500元补助;因疾病、伤残等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申请离任,若符合上述条款,按上述相应条款给予补助,若不符合上述条件,一次性给予500元补助;对年满60周岁以上的在岗防疫员,原则上要求不再从事动物防疫工作,可以申请离任,工作年满15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200元补助,工作年满10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800元补助,工作不满10年的,一次性给予500元补助。《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强化防疫员职责,完善防疫员的管理,深入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提高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县农民增收、牧业增效、确保畜牧业生产健康、稳步发展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