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长镇出台宣传信息工作奖励办法提升宣传信息工作水平
为了充分调动和激发宣传信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展示和推销阳长。近日,该镇出台了《宣传信息工作奖励办法》,以此达到提升宣传信息工作水平的目的。一是正面反映阳长镇工作的新闻稿件、调研文章和典型材料等,只要被电视台、报刊、杂志和内部刊物等媒体采用的,该镇党委、政府均对作者给予相应的奖励;二是奖励方式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种。对镇外通讯员或记者,给予物质奖励;对镇内通讯员,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三是对2000字以上的通讯、报告文学、调研文章等,被媒体采用的,国家级每篇奖励600元;省级每篇奖励400元;地区级每篇奖励200元;《纳雍报》采用的奖励100元;《纳雍组工》等县级内部刊物采用的奖励50元;《阳长之窗》采用的奖励30元。对2000字以内的新闻稿件,被媒体采用的,国家级的奖励200元;省级的奖励100元;地级的奖励50元;《纳雍报》和纳雍电视台采用的奖励30元;《纳雍组工》等县级内部刊物采用的奖励20元;《阳长之窗》采用的奖励10元;四是物质奖励每季度兑现一次,由作者把稿件刊发的原刊物收集交到党政办公室登记,根据统计结果直接按标准把奖金兑现给作者本人;精神奖励为每年度一次,由该镇党政办公会议研究,评选出优秀宣传信息工作者或优秀通讯员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