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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东村村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Admin - admin 于2023年07月23日发表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10月14日,区委第二轮常规(对村)巡察第二巡察组对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东村村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022年12月9日,区委巡察组向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东村村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抓整改工作情况

  (一)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盘认领问题。

  村党委高度重视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压实政治责任的具体抓手。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深刻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与中央和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整改落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虚心接受自身的不足,认真剖析原因,深入查找症结,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加深对乡村资金管理使用及“三资”管理等规章制度的了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工作规范化管理,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为村党委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强化担当,压实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巡察情况反馈会后,村党委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村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村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形成有效的整改合力。整改期间,召开了东村村党委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在会上主动认领问题,明确整改落实时间,压实领导责任,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举一反三,健全机制,推动巡察整改落地生根。

  村党委在抓好整改问题的同时,注重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坚持整改标准不降、措施力度不减,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在狠抓落实中推动认识迭代、问题解决、工作提升,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落地生根。

  二、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整改落实

  (一)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方面

  1.关于“专题学习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东村村党委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分别在2022年12月12日、2023年1月5日、1月7日、1月14日开展了多次的******关于“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系列***精神的专题学习,并结合我村实际工作进行讨论,同时积极参与镇组织的乡村振兴大讲堂活动,进一步深化专题学习。“两委”干部表态会坚持理论学习,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

  二是制定东村村开展学习农村政策法律法规专项培训工作方案,并于2月24日至3月10日东村村党委组织财务人员、监委会成员、及集体资产专员、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等开展学习农村政策法律法规专项培训。

  2.针对“政策法规学习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2日,全体“两委”干部、支部书记及村民小组长与积极参与镇组织的关于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建设工程及大宗采购项目招标业务、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乡村振兴大讲堂。

  二是全体“两委”干部及村民小组长2月20日参与镇组织乡村振兴大讲堂以及村“两委”到镇积极参与“三资”管理制度培训,并对“三资”管理违法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三是开展财务专项培训。2023年2月22日对负责分管财务的干部及会计站长、出纳解读《南庄镇农村集体大额资金使用规程》和《南庄镇农村集体财务人员管理指导意见》。

  四是制定了东村村开展学习农村政策法律法规专项培训工作方案,并于2月24日至3月10日东村村党委组织财务人员、监委会成员、及集体资产专员、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等开展学习农村政策法律法规专项培训。

  3.关于“‘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招标(采购)和“三资”管理培训。2022年9月2日,全体“两委”干部、支部书记及村民小组长积极参与镇组织的关于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建设工程及大宗采购项目招标业务、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乡村振兴大讲堂。2023年2月20日,全体“两委”干部及村民小组长参与镇组织的南庄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与服务改革推进会暨第五期乡村振兴大讲堂。

  二是加强管理规范。认真落实镇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三是东村村根据《南庄镇农村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管理规定(修订)》(南办发〔2017〕29号)制定了《东村村农村建设工程及大宗采购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草案)》,并在村党委会通过了提议,村“两委”会议通过了审议。

  四是2023年3月30日,东村村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东村村农村建设工程及大宗采购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并已正式落地执行。

  4.关于“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主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镇下发的《南庄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历史债务妥善处理专项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会议,成立东村村历史债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党委委员何雪媚组长主要负责联系债权包,成员何坚负责与镇集体经济组织历史债务专项小组对接,成员何永锋负责对接驻村律师。成员招广林负责整理台账,积极化解我村历史债务问题。

  二是村党委定期对历史债务案件发展作***汇报,保持与驻村律师、镇集体经济组织历史债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联系。

  三是村党委制定了东村村历史债务维稳预案。

  5.关于“决策事项调研论证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月20日,东村村“两委”干部及村监委会主任积极参与南庄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培训会议,加强业务培训和“四议两公开”的工作重视度。

  二是2月21日,村党委领导班子及村监委会成员参与镇农业农村办在我村组织的“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培训,强调四议两公开”的工作要求和明确项目工程推进的监督工作落实要求。

  三是2月22日召开村“两委”干部会议重申在工程项目提议前必须做好前期民意调查,充分听取意见,做好充分的论证,落实好“四议两公开”工作要求。

  四是组织各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等进行“三资”管理工作培训,强调“四议两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深政策的理解和重视度。

  6.关于“村务监督工作‘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2月21日,东村村“两委”干部及监委会成员积极参与镇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业务培训会,认真学习相关工作制度文件。

  二是以乡村振兴大讲堂为载体,加强对村监会培训,增强业务能力和监管能力。2022年9月2日,全体“两委”干部、支部书记及村民小组长积极参与第一期乡村振兴大讲堂就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建设工程及大宗采购项目招标业务、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进行培训;2023年2月20日,全体“两委”干部及村民小组长、监委会成员参与南庄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与服务改革推进会暨第五期乡村振兴大讲堂,通过案例警示以案说法。

  三是经自查,东村村财务公开项目各类表格无签名情况已落实整改。同时组织村监委和财务人员重新审核2018-2022的原始凭证、账册、报表,现时已得到有效完善。

  四是村党委书记就指出的问题约谈出纳人员及监委会成员开展提醒谈话,督促严格落实监督职责。

  五是完善《东村村监委会(理财小组)的管理制度》和《东村村村民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村监委会成员和财务人员审单流程和工作,对发现数据不符或漏签名的情况,第一次进行约谈,第二次对该名人员扣罚工资处理。上述两份制度(修订)已于2023年4月26日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7.关于“村纪检监督责任有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2月20日,村“两委”干部(含纪委书记)等人员参加南庄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与服务改革推进会暨第五期乡村振兴大讲堂上,认真听取镇纪委书记运用“每班一课”以《正己为民 做敬畏纪法的农村自治组织公职人员》为题开展“三资”管理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

  二是村纪委认真学习南庄镇村纪委学习交流群平台每周发布的“每周一学”纪法知识,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

  三是村纪委书记落实对“三重一大”事项提出廉政风险的建议。

  四是村纪委及时向镇纪委报送工作数据,包含统计村纪委书记参加村“两委”会议并提出廉政风险意见建议数据。加强与镇纪委沟通协作,积极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提升村纪委履职能力、发现问题的能力。

  8.关于“执行民主决策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3年1月9日召开党员及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公车购买事项。

  二是村“两委”干部就有关购车问题在召开党委会议时进行深刻反思,并进一步完善《东村村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并与“三资”管理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的管理水平,规范用车流程。

  三是由党委书记约谈分管领导,村党委委员约谈村委会司机作提醒谈话,由上至下绷紧纪律弦,督促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集体“三资”管理不够规范方面

  9.关于“违规拆分大额资金支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村分管干部组织财务人员召开财务专项培训会议,强调严格按照镇下发的《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南庄镇党政综合办关于印发南庄镇农村集体大额资金使用管理规程的通知》执行,严禁拆分工程支出规避大额资金审批的行为。给予对应的两位财务人员、两位村长扣1000元工资处理,同时约分管领导、村长、财务人员作谈话提醒。

  二是落实合同备案制度。督促严格按照《佛山市禅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支出管理的通知》执行,加强项目合同稽核,相关支付必须在财务监控系统关联支出,落实合同备案制度。

  三是村监委会督促落实相关规章制度。

  10.关于“超限提取大额现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查,我村老人福利、水电费和伙食补助存在大额提取现金行为,现已对水电费及伙食补贴转向转账支付。目前发放老人金依然沿用现金派发(个人单笔少于1000),我村将逐步调整福利性支出转向使用转账支付。

  二是村分管领导组织财务人员、监委会开展培训会议及现场培训,结合区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支出管理的通知》,持续对农村集体财务凭证入账清单进行完善,禁止违规提取大额备用金,压实监委会监督责任。

  三是村分管干部约谈出纳人员明确落实单笔、单次或支付个人的支出超过1000元以上的使用转账方式。同时要求会计岗与出纳岗的相互监督来避免违规提取大额备用金。分管财务干部或纪委书记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账务的检查。

  11.关于“违规收取大额现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因租户承租的二亩北耕地和沙氹塘租金合计2.35万元当日以现金支付,我村已对当天收入的租金进行日清,账款相符。

  二是村分管领导约谈出纳人员作提醒谈话,要求认清错误并立行立改。

  三是村分管干部组织出纳人员开展财务业务专项会议。会上重申要严格落实财务制度,明确要求。一是现金收取必须进行日清日结。二是原则上租金收取必须采取转账方式,对于特殊情况必须在收取当日全部存入集体账户。

  12.关于“备用金超过规定标准”问题。

  整改情况:村分管干部组织出纳人员开展财务业务专项会议。重申严格落实财务制度,明确备用金不能超出3000元的规定。如违反该规定,将对该出纳人员约谈提醒。

  13.关于“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不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市清产核资工作为契机,按要求落实清产核资工作,成立东村村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安排三资专员利用清产核资系统对资产进行定位、描边,合同录入等工作,确保摸清底数,保障村集体资产清晰安全。

  二是经对本村全部资产重新核查,未能在数字云图更新状态的资产租赁信息已落实整改,并在佛山市农村管理信息系统(禅城)资产交易平台得到完善。按照区对清产核资的部署,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系统涵盖内容比云图建设更加精细,数字云图数据将在清产核资工作衔接完成后,系统将会停用,目前也已暂停更新数字云图系统的数据状态。为保障我村集体资产信息清晰准确,现时暂以佛山市农村管理信息系统(禅城)资产交易平台数据状态为准。

  三是村分管干部约谈三资管理专员和相应的村长,作提醒谈话,指出相应的错误及明确相关工作要求。

  四是关于下东村原铸造厂资产在数字云图系统显示闲置的情况。经查,当时因未能提前3个月议定交易方案、立项,导致超时交易。于2022年8月24日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发布公开协商方案,与原租户续租,租赁期限从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现已在数字云平台平台显示在租状态。

  五是关于柏塱村A4厂房和柏塱原渡口旧士多、酒楼等2个资产在数字云图系统显示闲置的情况。经查,因柏塱村已纳入“旧改项目”范围,本由佛山建投都市置业有限公司承租项目地块,但柏塱村需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未能如期交付项目地块,目前通过短小零散(简易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与原租户续签合同,现已在佛山市农村管理信息系统(禅城)资产交易平台显示在租状态。

  六是针对仁寿C地块在数字云图显示闲置的情况。经查,仁寿C地块资产与其他资产整合为一个片区(名为仁寿村工业区),组织实施招标,租赁期限从2022年7月1日至2037年1月25日,旧的资产在系统未能及时处理,导致显示闲置。现已在系统处置该资产,并以“仁寿村工业区”名称显示为在租状态。

  七是针对华信达资产2个资产在数字云图显示闲置。经查,该资产为80年代老旧厂房,属于待开发项目,根据上级政府实施村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的统一部署,位于南庄大道东以南、吉利涌以北的原石南厂地块(“南集建(96)字第003067号”)已纳入南庄镇未来三年整治提升行动计划,要在2023年底前完成改造提升。为有效保障我司收益,减少上述旧工业区地块在整治提升期间的租金空档期,现已申请该地块纳入短小零散类,采取简易交易方式,按民主议事程序开展。

  14.关于“集体资产清查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清产核资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集体物业测绘工作,理清村集体资产信息,严格按照镇下发的《关于南庄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标的面积测绘工作的补充通知》的工作要求,按第三方测绘面积进行交易,摸清家底,确保资产安全。

  二是关于下东经济合作社下东村聚龙市场首层及月盘塘以东商铺的情况。经查,送测面积根据原合同面积填写,由于原合同“塘边铺位一楼16间铺位”缺写面积以及三资专员疏忽导致送测面积缺少该部分。现已按实测面积在资产管理系统中修改农村集体资产资料,并按实测面积进行资产交易。

  三是关于东村工业A区16号-东村村民委员会大楼原三圆展厅一、二、三层的情况。经查,该物业当时送审是根据出租面积而定,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只租一层,二三层留作集体自用,并无出租计划。因此送审面积为358平方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该物业计划全部出租,因此送审面积为三层合计面积748平方米。针对以上情况,我村已明确如遇以上情况以后定制合同时要列明具体租赁面积、位置和补充说明,要求送测人员必须到实地查看出租物业具体范围,核查送测面积真实性。保障资产信息精准性。

  四是针对送审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村分管干部约谈了三资管理专员提醒谈话,要求在送审前要对资产面积进行核查,确保送审时要将应计算的标的面积全部计算在内等相关工作要求。

  15.关于“闲置土地物业有待有效盘活利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利用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工作。严格按照南庄镇“三资”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我村充分利用网上平台实行公开交易,加快资产交易,降低闲置率。

  二是严格按照镇下发的《南庄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求的通知》,安排三资专员对到期前6个月物业进行梳理并草拟交易方案,并交由村党委会审批,尽早开展交易事项,盘活相关资产。

  三是积极与镇“用地提质增效专班”密切沟通,开展用地提质增效专项行动,解决我村集体物业闲置问题。

  四是加强与村民小组沟通对接,让村组干部形成共识,主动作为,统筹集体闲置物业, 抓住提质增效工作契机。

  16.关于“集体资产交易违反‘应上必上’管理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资产交易流程。东村村党委于2023年2月12日组织财务人员、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等进行“三资”管理工作培训,要求严格按照《南庄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求的通知》执行,必须通过网上交易平台交易,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村监委会严格落实“三资”管理工作相关事项。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村党委书记向下东、南街、柏塱、北井了解有关资产情况,并进行提醒谈话。

  三是明确后续资产交易管理。2023年4月25日东村村党委组织召开党委会议,明确集体资产交易对违反“应上必上”管理规定的整治措施,补齐短板,同时要求加强分管财务干部或纪委书记不定期对交易合同的检查、抽查,确保杜绝“应上未上”情况。如再出现,将对责任人扣罚100元/宗处理。

  四是针对未经镇申报审核通过直接交易的资产,已在2021年5月28日党员、村民代表会议上对2021年至2026年该资产集体资产交易事项进行表决通过,并且已通过纳入短小零散(简易交易方式)交易。村委会已对涉及人员处罚1000元以示惩戒。

  五是针对其余未经镇申报审核通过直接交易的资产,经查是由于疫情原因和村长换届影响,致使未能及时按民主议事程序开展交易,现时已完善有关交易手续。

  17.关于“涉嫌低价出租“农转用”土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因该“农转用”土地由于位置原因,周边仍为农用地,暂时无法进行开发利用,因此村集体暂时仍以农业用途进行出租,待该片区条件成熟可以开发时再统一开发。

  二是召开村党委会议重申以后村集体对“农转用”土地之前必须制定用地方案,确保用地性质符合市场价值。

  (三)一体推进“三不腐”不力方面

  18.关于“存在违规拆分农村建设工程项目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2日,全体“两委”干部、支部书记及村民小组长积极参与镇组织的关于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建设工程及大宗采购项目招标业务、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乡村振兴大讲堂,进一步加深理解。

  二是村党委积极完善“三资”制度,规范“三资”管理,强化纪委监督责任,督促、协助解决问题。

  三是村党委书记对工程负责的村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19.关于“存在违规开标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反应的问题,我村进行了深入剖析,对问题的发生进行反思,避免以后再次出现。

  二是东村村党委对应问题组织董事会成员、财务人员、三资专员召开“三资”管理工作会议,加强招投标工作业务培训学习。

  三是2022年9月2日,全体“两委”干部、支部书记及村民小组长、积极参与镇组织的关于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建设工程及大宗采购项目招标业务、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乡村振兴大讲堂。

  四是全体“两委”干部及村民小组长2月20日参与镇组织乡村振兴大讲堂以及村“两委”到镇积极参与“三资”管理制度培训,并对“三资”管理违法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20.关于“中标单位未按投标文件履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东村“空中菜园”项目的情况,经查,空中菜园项目原定合同工期是8月26日-9月2日,由于受到客观原因(台风天)影响,施工单位已向我村递交工期延期申请,延期至9月22日。因巡察组在实地考察时,东村村“空中菜园”工程项目未竣工,导致当时合同约定的配备设施未到位。目前该工程中标单位已按照合同承诺配备的装置设施并于9月22日验收。同时聘请专管人员负责日常管养,签订劳务合同,保障项目的后续管护和跟进。                       

  二是东村村党委组织村民小组长、三资专员等进行“三资”管理工作培训,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验收。

  三是完善工程监管制度,党委会议重申规定10万元以上聘请资质监理人员对工程管理。

  21.关于“对项目施工的形象进度缺乏有效监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东村村已聘请工程专业人员负责跟进项目进度。

  二是2022年9月2日,全体“两委”干部、支部书记及村民小组长、积极参与镇组织的关于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建设工程及大宗采购项目招标业务、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乡村振兴大讲堂,重申工程建设有关工作要求。

  三是东村村党委组织村民小组长、三资专员等进行“三资”管理工作培训,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验收。

  22.关于“工程量及工程价款随意变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2日,全体“两委”干部、支部书记及村民小组长、积极参与镇组织的关于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建设工程及大宗采购项目招标业务、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乡村振兴大讲堂,重申工程建设有关工作要求。

  二是东村村党委组织董事会成员、三资专员召开“三资”管理工作培训会议,明确工程项目的变更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庄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求的通知》执行,按要求进行工程变更,明确所有村集体工程总变更量不得超过合同价的10% ,变更会议记录作为工程结算审核或送审审核材料之一。

  23.关于“工程款结算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东村村2023年2月12日组织开展“三资”管理培训,重申工程结算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竣工后及时督促施工单位递交请款申请及支付证明材料。

  二是落实竣工结算工作。加紧工程款的结算工作,定期向镇城建水利办汇报进度落实情况,结合镇有关建议,进一步明确结算的推进时间节点,对存在困难的问题,及时汇总并向上级反馈。目前,东村村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已于2023年5月6日完成结算(除3%的质保金未到期结算外)。

  24.针对“工程项目验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2日,全体“两委”干部、支部书记及村民小组长、积极参与镇组织的关于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建设工程及大宗采购项目招标业务、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乡村振兴大讲堂。

  二是东村村党委组织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等进行“三资”管理工作培训,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按照《南庄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求的通知》求执行,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明确按制度执行。三是压实村纪委的监督责任,不定期对竣工项目验收手续进行检查。

  三、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巩固整改成果的相关措施

  (一)强化理论学习,增强纪律意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相关事项,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坚持抓好党建,扛牢“两个责任”。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责任落实到人、具体到事,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一体落实、贯通融合,协同发力,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三)坚持深入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牢牢抓住作风建设、农村集体“三资”方面制度漏洞、缺失等问题,认真具体完善制度规定和办法,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坚决防止出现反复、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持续跟进,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应。联系电话:0757-85330907(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东村村村委会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对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东村村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28000;电子邮箱:dongcuncunweihui@qq.com

  

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东村村委员会

  2023年7月14日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20:48:05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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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浦口经济开发区一季度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条全力加载
    5.  汤泉街道抓好基层便民阵地建设树立政务服务新形象
    6.  江宁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人员名单公示
    7. 严明财评工作纪律筑牢廉洁思想防线
    8. 公告
    9. 江宁气象科普馆成功举办2022年第一场线下主题日活动防灾减灾在身边
    10.  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项目绩效预算公开
    11. 筑巢引凤栖霞街道倾力打造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12. 区财政局全力做好2022年上半年惠民补贴发放工作
    13. nbspnbsp铁心桥街道推进城市治理标准化建设
    14.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9 11:36:46
    15. 区国资集团织密疫情防护网凝心聚力守安全
    16.  2022年6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17.  娱乐场所设立批准许可前公示(江宁区天虹音乐娱乐中心)
    18.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载体的通知
    19. 江宁区气象局荣获2021年度全区消防工作突出单位称号
    20.  江宁区秣陵街道湖滨路58号百家湖别墅花园10幢险房翻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21. 市政协开展重点提案督办建议做好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个性化交通组织方案
    22. 尧化街道6月重点工作
    23. nbspnbsp区人社局筑牢培训机构安全生产防火墙
    24. nbspnbsp雨花台区农业农村局举行全民义务植树广场宣传活动
    25. 高淳区改革创新增活力助企纾困促发展
    26.  招标公告备案信息公示
    27.  NO高淳2018G19地块项目围墙方案批前公示
    28. 洪蓝街道西旺社区延时服务暖人心
    29.  拟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年4月21日)
    30.  浦口区海都嘉园1幢23单元屋顶外墙烟道及公共平台防水维修项目维修资金首款公示
    31. 徐家镇召开2022年防汛抗旱减灾工作会议
    32.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公告(宁浦预转〔2022〕3号)
    33.  坚守抗疫一线传递统计力量
    34. 区国资集团围绕三条主线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35.  永宁街道开展凝聚巾帼力量助力平安永宁妇女法治宣传活动
    36.  南京市江宁区审计局对江宁区2021年对口支援新疆特克斯县发展资金和项目进行审计的审前公告
    37. 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38. 严守防疫关口筑牢安全防线
    39. 胜太社区举办护士节健康科普活动
    40.  江宁区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考核情况
    41. 栖霞区凝聚三农力量守护市民米袋子
    42.  星甸街道创新税收管理方式强化税收征管工作
    43.  桥林街道严把安全关织牢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网
    44.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宁(浦口区)征〔2022〕128号
    45.  2022浦口文旅健康产业招商手册制作询价函
    46. 对江宁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179号提案的答复
    47. 谷里街道上榜首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
    48.  关于印发2022年度湖熟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49. 江宁区卫生监督所开展消毒产品经营单位专项检查
    50. 江宁区工信局助企纾困打出组合拳
    51. 加大水土保持宣传规范现场措施管理
    52. nbspnbsp新华社中经社江苏中心南京市委研究室(改革办)雨花台区委研究室联合开展迎
    53. nbspnbsp赛虹桥街道又一文明实践点揭牌
    54. nbspnbsp雨花台区举办以法之名守护长江青少年普法活动
    55.  高淳区人行社会法人行政许可信息2022***********7
    56.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5 02:46:54
    57.  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
    58. 溧水区在全市率先开展液化气瓶阳光充装
    59.  溧水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分工方案
    60.  浦口区凤凰大街20号2幢1单元501502室屋顶及外墙防水维修项目维修资金使用首款公示
    61. 蓬安县司法局积极开展626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活动
    62. 珍珠泉度假区多举措做好税源管理工作
    63. 区教育局聚焦主责主业抓落实强化担当作为谋发展
    64.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宁(浦口区)征〔2022〕123号
    65.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66.  2022年6月23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公告
    67. 江宁区审计局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68. 横溪青年志愿者抗疫一线绽芳华
    69. 江宁区疾控中心开展2022年515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
    70.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10-13 11:45:57
    71. 尧化街道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提升管理水平
    72. 栖霞区农业农村局栖霞区2022年度林业项目委托第三方核查验收项目公开遴选采购中标单位公示
    73.  2022年3月25日2022年3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74.  我区召开全员招商引资工作座谈会
    75.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京市浦口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76. 2022年6月24日2022年6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77.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78. 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复核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的通知
    79. 江宁麒麟街道开展2022全国助残日主题活动
    80.  2022年江宁区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81. 栖霞首场高校公益招聘会成功举办
    82.  南京市雨花台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情况公示
    83. nbspnbsp西善桥街道三举措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84.  关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
    85.  2022年6月17日南京市高淳生态环境局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情况公示
    86.  鼓楼两家外资企业又获新身份
    87.  打好招聘组合拳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88. 气象科普体验馆运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89.  拟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年4月22日)
    90.  星甸街道审计科开展结算审计现场勘测工作
    91. 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92. 织密禁毒防护网构筑绿色平安防线——徐家司法所开展626禁毒宣传活动
    93. 区农业农村局提前谋划多举措保障全区夏收夏种工作
    94.  永宁街道扎实做好重点项目疫情防控工作
    95. 高淳区做好三个突出加速科技人才集聚
    96.  2022年全国科技周暨鼓楼区第十届科普宣传周隆重举办
    97.  高淳区人行社会法人行政许可信息20228
    98. 垃圾袋采购项目的成交公告
    99. 区财政局积极配合区税务局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补贴奖金个人所得税扣缴专项工作
    100. 关于2022年第一批浦口区现代蔬菜园艺高质量发展项目(设施蔬菜园艺)验收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