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洈水镇支持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分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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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08日发表
根据《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商贸流通在营保供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共渡难关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111号)和《关于支持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函》文件要求,根据企业申报、镇级联系实情确认,我镇确定好运来超市等共计10家企业单位申请专项补助资金50万元(具体名单详见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3日内向镇政府提出意见。
如有异议,请拨打0716-6592320。
***:《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
洈水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松滋市洈水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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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21:31:3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