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和《泰州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大力培养信用管理人才,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基础,培养造就一批具备信用知识与实践经验的专业化人才队伍,今年将继续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由通过了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的江苏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
今年我市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拟于上半年举办信用管理师(三级)培训班和信用管理师(二级)培训班各一个。
二、培训方式与时间
(一)培训方式
2023年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采取线下集中授课的方式,根据学员工作性质和要求,授课安排在每周五、六、日进行。培训地点初定于泰州锦泰维景酒店。
(二)培训时间
拟安排在4月下旬至6月上旬,考试时间初步安排在6月中下旬。
三、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相关人员;
2、企业中从事信用管理、销售、财务、法务、信息化等业务的相关人员;
3、金融机构相关人员;
4、信用服务机构从业人员;
5、行业协会相关人员;
6、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相关人员。
(二)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信用管理师: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信用管理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四、培训内容
信用管理师(三级)培训主要采用信用管理师(三级)职业技能培训教材,集中学习培训国家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知识、发展规划、政策文件,信用法律法规与监管,企业信用管理政策及实务等。
信用管理师(二级)培训主要采用信用管理师(二级)职业技能培训教材,集中学习培训国家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知识、发展规划、政策文件,信用法律法规与监管,企业信用管理政策及实务,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论文一篇。
五、培训费用
信用管理师培训费用和考试费用延续往年标准,信用管理师(三级)培训费用2800元/人,等级评价费330元/人。信用管理师(二级)培训费用3000元/人,等级评价费500元/人。
考试未能通过的学员可参加下一期培训班免费听课。
六、培训组织
信用管理师培训工作,由江苏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承办,落实培训的组织和管理、负责教务协调、考务安排、评价申报与获证等工作;泰州企业征信服务公司协助做好具体工作;各市(区)信用办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学员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南京审计大学金融学院负责教学师资安排,承担课程教学和考试复习等相关工作。
七、证书颁发和证书效用
评价机构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后,按统一编码规则、统一证书式样,由评价机构用印,在“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平台(网址为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形成电子证书,纳入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数据库。用人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平台自行打印包含个人信息和二维码的纸质证书,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查验。已颁发的证书将在信用江苏网站及时进行公示和提供查询。
对经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效用等同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持有人对应享受同等待遇,按规定给予培训鉴定、就业创业、技能提升等补贴政策,纳入人才统计、高技能人才表彰、政府奖励津贴等范围。用人单位对在聘的信用管理师(三级)、信用管理师(二级)、高级信用管理师(一级)岗位的职工,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分别比照助理级、中级和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信用管理师享受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关补贴政策,年内参加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取证书的学员,满足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本地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6个月及以上条件的,可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补贴申领。(注:人社部门补贴政策及要求存在实时调整的可能性,具体可详询12333人社服务热线)
八、学员注册
1、学员可在区信用办或泰州企业征信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报名,相关表格可通过“信用泰州”网“资料”栏目。
2、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条件,参培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1)大专以上学历证明(1962年前出生可持有中专学历),2001年之前毕业的以及党校、军校学历的可以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之后毕业的应提交学信网证明材料。已取得信用管理师(三级)证书报考信用管理师(二级)的学员,请提交信用管理师(三级)证书原件而不须提交学历证明。(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1张及照片电子档(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尺寸应大于100像素×100像素小于20kb)。(4)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6)工作年限承诺书(累计从事信用管理或相关职业工作年限应满足对应报名要求)。
3、收齐参培学员报名表及所有相关资料,于4月20日前递送至泰州企业征信服务有限公司(泰州市永定东路288号产融中心四楼422室,联系人:吴玉娟、钱伟,电话:0523-86333036),电子档材料发送至邮箱wuyujuan@jstzec.com,进行信息审核。
九、报名及缴费
报名信息审核后,泰州企业征信服务公司将逐一电话告知审核情况,请审核通过人员将职业技能培训费及考试费转账至江苏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银行账号,户名:江苏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0120***********9。转账时必须备注:“泰州市+参训人员姓名+三(二)级信用管理师”。(备注人员姓名与报名人员姓名必须一致,备注时不需要“+”)
十、其它
1、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信用管理贯标企业、示范企业的宣传工作,组织辖区内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信用服务机构等人员积极参加。
2、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信用办联系人:彭鹏,联系电话:86966107,泰州企业征信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吴玉娟、钱伟,联系电话:0523-86333036,地址:泰州市永定东路288号产融中心四楼422室,邮箱:wuyujuan@jstzec.com。
3、本次培训提供付费住宿服务,有需要的请自行联系工作人员安排。
4、报名联系QQ群:2023年泰州市信用管理师培训班(群号:531862703)。
***: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报名表.docx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