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
“睡的是席梦思床,看的是液晶电视,用上了空调和暖气,屋里屋外还有健身设备,一辈子也没想到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在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福利中心,入住二年多的马大爷笑得合不拢嘴,真实表达了发自内心的幸福感、满足感,还有自豪感。为满足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日前,开发区出台《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快推动养老服务工作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确保到2015年,基本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强化规划引领,保障土地供应。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编制实施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规划时,充分考虑养老服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布局养老服务设施;要组织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同时,确保养老服务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有限发展养老服务业。
加大政府投入,鼓励多元化投资。“十二五”期间,开发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同时,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外资,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依法建设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同时,加快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对于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在省、市有关规定补助的基础上,开发区财政再给予一定补助。
实行税费减免,鼓励养医结合。对社会福利中心、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养老机构占用耕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同时,按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兴办的原则,重点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和医护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收住困难老年人。
加强队伍建设,创新运行机制。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制定专门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医疗护理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就业。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按规定落实国家有关补贴政策,探索建立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特殊岗位补助制度,核定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适当倾斜,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积极推行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激发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据悉,为确保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开发区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推进力度,定期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十二五”期间,开发区新增养老床位300张,养护型和医护型床位占到各类养老床位总量的30%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日间照料服务覆盖全部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基本覆盖全区城乡社区,养老护理员基本实现全员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