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暨认真吸取222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一露天
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暨认真吸取“2·22”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一露天煤矿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对“2·22”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一露天煤矿坍塌事故作出的***、批示及2月21日省安办迎接***安委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抽查检查暨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为全国“两会”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根据高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认真吸取“2·22”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一露天煤矿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高安委办〔2023〕17号)、《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高安委办〔2023〕19号)要求及《2023年度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高住建发〔2023〕19号)安排,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27日止在住建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国“两会”召开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生产安全,是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各职能股室、单位,各行业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从讲政治的高度,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充分认识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清醒认识当前各类安全风险碰头叠加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周密部署安全防范工作。各职能股室、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强化安全监管,把各项工作抓具体、抓到位,坚决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压实到企业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确保责任链条不空一岗、不落一人。特别是要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兰冲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安委会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城乡建设股,负责综合协调本次大检查工作。各职能股室、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住建领域所有在建工地、城镇燃气、市政公用设施、城市供排水厂、商砼(砂浆)企业、公房和物业小区等,要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检查重点内容
全国“两会”期间,各职能股室、单位要深入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百日攻坚行动以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聚焦建筑施工、工贸、城镇燃气、自建房等重点行业领域,在全国“两会”期间集中组织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分区分类分级落实点位化管理,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保障措施,并列入安全隐患点清单,落实专人,定期检查。对重大隐患要严格按照“五落实” 要求实行挂牌督办,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加强巡查、监控和盯守。同时,要聚焦企业复工复产前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员工教育培训,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1.建筑施工安全。建设、监理、施工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复工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培训教育情况;风险源分类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尤其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编制、审核、实施情况;重大安全隐患公示及专项治理情况;施工企业编制应急预案及应急预案落实及演练情况;消防设备设施配备及制度落实情况;建筑施工现场落实扬尘治理、实名制管理及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责任单位、股室:城乡建设股、质安站;检查人员:黄天苇、曾世军及质量安全监督人员)
2.城镇燃气安全。重点检查燃气企业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清单2.0版生产安全管理情况;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机制建设情况;燃气经营企业履行相关法规制度及技术规范情况;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情况;对违法占压及老旧管线整改置换情况;罐区安全管控情况;对燃气场站内安全阀、报警器等设施的检测、及时更新保养生产运营及消防设施设备情况;燃气调压站及液化气仓库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及检测情况;餐饮等场所燃气报警器安装情况;值班值守、日常巡检及燃气安全知识宣传等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责任单位、股室:市政股;检查人员:李岗、舒展、涂军)
3.市政公用设施安全。一是检查排水设施相关情况:包括雨污水主管道、排水管沟、管涵、检查井等有无冒溢、缺失、破损、坍塌等现象;有无堵塞排水设施或者向排水设施内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易堵塞物;有无擅自接设、占压、拆除、移动或者穿凿排水设施行为;有无其他损害排水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二是检查供排水厂、站安全:重点检查厂站有限空间辨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编制、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编制等工作开展情况;供排水企业生产过程重点环节、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及演练和值班值守情况。(责任单位、股室:供排水站;检查人员:邓甫彬、张永忠、张再平、胡立鹏)
4.农村住房建设安全。重点检查农房建设建筑工匠或施工企业的资质;检查农村建房施工安全管理领域存在的模板、脚手架、临时用电、安全防护及高空作业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等。(责任单位、股室:住保股;检查人员:王学林、盛凤玲)
5.商砼(砂浆)企业安全。重点检查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定情况;检查企业有限空间辨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编制、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编制等工作开展情况;企业生产设施、设备运行安全记录及应急预案演练等情况;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等情况。(责任单位、股室:建管股;检查人员:刘谦、刘榆、李丹)
6.公房及小区物业安全。一是检查直管公房结构安全隐患及用电、用气消防安全隐患。二是检查物业公司落实安全生产清单制2.0版管理情况;物业小区消防、电梯、供水供电供气安全,是否存在私搭乱建、乱停车、设置障碍物等堵塞应急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以及建筑物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堆物堵塞等问题。(责任单位、股室: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检查人员:严洪、邓军、胡庆春、田波、周秋燕)
7.其他行业领域根据本通知开展相应的安全检查工作。
四、检查方式
(一)自查自纠。各职能股室、单位要督促本行业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落实整改,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形成书面检查记录留档备查。
(二)检查督导。各职能股室、单位要对行业所有企业、项目都要进行检查,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检查要书面留痕、可追溯;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单位进行整改,并***落实,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五、工作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27日止,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3月5日)。各职能股室、单位要细化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广泛发动、全面动员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摸清安全风险隐患,制定落实管控措施,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到位。
(二)督查检查阶段(3月6日至3月24日)。各职能股室、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检查方向,突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薄弱环节,采取督导检查、“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有步骤地梯次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责任单位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停工的停产停工,该移交相关部门的移交相关部门,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各类隐患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高阶段(3月25日至3月27日)。各职能股室、单位要督促企业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各职能股室、单位要把此次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格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各职能股室、单位要严格检并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督促责任企业落实整改到位。对因检查发现的隐患拒不整改及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处理;对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注重工作结合。各职能股室、单位要把安全大检查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督促指导企业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确保实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的目标。
(四)落实应急值守制度,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各职能股室、单位要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等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及预警信息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督促行业企业加强值班值守,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要组织救援力量和装备物资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及时报告事故信息。
(五)加强信息报送。从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请各职能股室、单位于每周五10:00前,将暗访督查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包括:派出检查组X个,检查企业(点位)X个,发现问题隐患X项,立行立改X项,限期整改X项,及领导带队检查情况)汇总报“住建城管-大安全”微信群。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2023年安全生产检查台帐》电子档报送局安办。
***:高县住建城管局2023年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场记录表(参考)
高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