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副院长赵传灵到晴隆法院检查指导工作
日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传灵到晴隆县法院就实施立案登记制情况、执行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涉诉信访工作等进行调研。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唐宏、副院长岑卫陪同调研。 赵传灵首先来到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详细询问从5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施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晴隆法院开展立案登记制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仔细查看服务中心的办公条件,当看到干警们精神饱满、环境整洁、工作井然有序时,赵传灵对干警们的工作热情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赵传灵认真听取县法院院长郑登洋就晴隆法院在实行立案登记制工作后的工作情况、开展执行专项活动工作情况以及涉诉信访工作情况的汇报。 听取汇报后,赵传灵要求,一是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按照中央的文件精神和上级法院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做到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权。二是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面完成专项执行活动各项指标任务。三是切实落实涉诉信访工作措施,守住工作底线。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强化源头治理,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