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总工会召开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
12月22日上午,兴安县总工会在召开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委、主席。
桂林市总工会副主席莫曦媛、县委副书记吴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琳以及县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替补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替补委员选举办法(草案)》、县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替补委员人选、《兴安县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八次全体会议替补常委、主席选举办法(草案)》、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会议选举胡琳为县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主席,她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坚持正确政治的方向,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努力在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上彰显新担当,在动员广大职工岗位建功上展现新作为,在强化服务职工群众上拓展新途径,在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中激发新活力,和各位委员、同志们一起齐心协力推进我县工会事业新发展。
莫曦媛强调,兴安县总工会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主动依法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利益,引导兴安县职工自觉投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国之中,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吴勋要求县总工会上下要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忍不拔的毅力,团结带领全县广大职工群众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高水平建设“繁荣富裕、绿色开放、团结和谐、幸福美丽”新兴安而不懈奋斗,谱写兴安工会发展新篇章。
会议还通报了兴安县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筹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