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一答丨关于调整公布2022年县乡两级政府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及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问:《通知》的出台背景?
答: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21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毕放管服组办发〔2022〕2号),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调整公布2022年县乡两级政府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及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问: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答:强化政务服务目录与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的联动调整及衔接。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紧扣利企便民,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在转作风、提效能、优服务等方面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发挥制度性作用;进一步发挥清单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中的全流程基础性作用。
问:《通知》的工作目标?
答:全面承接中央、省级、市级层面指定我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总体安排,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县、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布工作(其中乡镇<街道>实施事项纳入县级目录管理)。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全县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
问:《通知》的对象范围?
答:全县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问:《通知》编制内容?
答: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要以2021年我县编制公布的县乡两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为基础,参照《贵州省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贵州省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编制体系,围绕因国家、省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立改废释和国家、省、市公布取消、下放事项等需要对应调整的事项;因机构改革后涉及单位名称、职能职责、责任科(股)室、追责对象范围等需要作调整的事项;因行政确认、备案、其他类权力等事项及办理流程涉嫌变相审批和许可,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自行设定审批、前置备案、变相设置审批等问题,或在许可、确认、备案、其他类权力事项及在责任事项中涉嫌设立审批环节等,需要作调整事项以及其他依法依规需要调整的权责事项进行调整。
问:《通知》的工作举措?
答:切实加强组织抓落实。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按照工作标准和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县司法局要加强行政许可编制审核把关,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合法性审查和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界定等工作。规范清单编制标准。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要素和体例,根据上级部门及本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明确县、乡两级行政许可的主管部门、许可事项名称、设定和实施依据、实施机关等基本要素。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上级设定、本地区实施的事项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国家、省级和市级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认真开展清理整治。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依法依规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重复审批、不必要审批等行为。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对权责清单中,所有依相对人申请办理的其他类行政权力事项,是否存在以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认定认证、监制备案、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实施的审批和许可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并将清理整治情况于2022年10月20日前报县政府办“放管服”股。
文件原文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2022年县乡两级政府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及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