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2013年改革创新计划的通知
现将《深圳市罗湖区2013年改革创新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罗湖区2013年改革创新计划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全面推进改革创新总体方案(2013—2015年)》,为明确2013年度改革创新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确保年度改革创新工作加快推进并取得实效,制定本计划。
一、建设七大平台,整合各方资源
(一)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依托罗湖电子政务网和区行政服务大厅,整合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招商引资、产业升级、政府采购、政府投资、行政监察等各项职能,建立功能集约完善、服务亲民便民、办事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平台,显著提高行政效能和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①一个平台对外。提高区行政服务大厅项目集中度,原则上区各部门所有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的政务服务项目,全部进入大厅和电子政务网集中办理。暂未进入大厅的项目,承办机构也必须与大厅和电子政务网联网,实现信息共享,接受统一监督。②简化办事程序。全面梳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撤并减少50%的项目,并对45%的项目缩短办理时限,40%的项目减少审批环节,30%的项目精简申报材料。根据审批事项重要复杂程度进行分级授权,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在审批窗口全面实施“科长负责制”,行政审批项目原则上授权科长负责审批,重大、复杂、疑难的事项才报分管局领导审批。通过努力,力争使科长直接负责办理的审批项目达到75%以上。③服务公开透明。所有政务服务项目都要通过政务网站、文本示范、办事指南等形式,将办理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推进实现所有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全部上网登记,所有政府投资、政府采购等重大项目都在网上公示,办事群众可以随时进行网上查询,监察部门进行实时电子监察,做到工作记录留痕,全程可查可控。④ “轻审批、重监管”。借鉴全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经验,政府职能从“重审批、轻监管”向“轻审批、重监管”转变,窗口审批从实质审查向形式审查转变,并建立申请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签订承诺书和追加处罚制度。(牵头单位:区监察局、区法制办)
(二)沟通顺畅的政民互动平台。加强罗湖社区家园网建设,进一步增强亲民性、开放性、互动性和服务性,使之成为“社会建设主平台、服务居民新家园”。①围绕社区居民,延伸服务范围。为全区83个社区建设社区子网站,开设社区资讯、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论坛、居民议事会等栏目,帮助社区居民了解社区事务,融入社区生活,增强对家园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建群众自己的网站。②围绕群众生活,拓展服务功能。从群众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需要出发,增加完善各项便民服务功能,提供更多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个性化服务,使栏目内容更贴近、更方便百姓生活,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满足生活所需,建群众需要的网站。③围绕社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加强网络问政议政工作,充分发挥“社区论坛”、“家园议事厅”等栏目的作用,畅通民意表达。健全完善网络发言人和舆情民意督查督办制度,保证所有网民投诉和意见建议都能及时给予回复和解决,建群众满意的网站。④创新服务手段,提高群众参与。在坚持网站的定位、目的的同时,要积极改版创新,通过邀请网络“意见领袖”等人士担任版主,设立公众兴趣栏目、增加论坛话题板块、延长论坛开放时间、开发手机版罗湖社区家园网、开通微信平台等方式,使得网站更具参与性和趣味性,进一步扩大影响、凝集人气,建群众喜爱的网站。(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三)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孵化平台。按照“政府扶持、社会运营、专业发展、项目合作”的思路,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组织。①创办草根NGO同行工作室。作为非赢利社会组织的孵化平台,引入恩派等专业孵化机构做好公益性非赢利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工作,为达不到登记条件的公益性非赢利社会组织提供场地、资源,进行准入引导和能力培训。②培育社区型社会组织。积极探索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带领社区志愿者和群众为主要力量,“社区、社团、社工”三社联动的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③建设枢纽型社会组织。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对社会组织的龙头聚合作用,创建“工人先锋岗”、“青年自组织孵化基地”、“懿·Base”等平台;依托罗湖社区家园网,创建专业化的网络社会组织。④加强引导和监管。借鉴商事改革“轻审批、重监管”经验,简化社会组织登记程序,推进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八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定出台《罗湖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引导社会组织良性发展;按照分类评定、客观公正原则,建立科学、规范、有序的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为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提供有力依据。(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社工委、区总工会、区团委、区妇联、区委宣传部)
(四)灵活便民的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在理顺基层管理体制,合理界定街道办、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等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的基础上,建立灵活便民的社区综合服务平台。①因地制宜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根据各个社区的人口规模、地域面积、服务对象、服务需求等因素,规划、建设一批符合实际、具有特色的社区服务中心。②整合各项社区服务职能。将社区现有的星光老人之家、日间照料中心等公共服务资源整合进社区服务中心,引进专业社会组织,建立一套能够服务社区各类人群,功能较为完善的运作模式,避免重复建设和服务脱节。③建立“由民作主”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开展什么社区服务、服务质量和效果如何都要充分征求社区居民的意见,并与居委会和居民代表(楼长)对接,建立“由民作主”的服务机制,为群众提供确实需要的社区服务。④推行“弹性工作制”。社区服务要根据群众的需要,推行“弹性工作制”,尽可能在周末、节假日和夜间也能为群众提供应急服务。(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社工委)
(五)温暖关爱的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平台。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加强服务管理工作,充分激发外来务工人员融入罗湖建设发展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使外来务工人员成为推动社会建设的重要参与力量。①加强“同乡村”党建。把“同乡村”党支部建设作为外来人员服务管理的枢纽、桥梁和纽带,以党组织凝聚外来务工群体中的流动党员,以党员带动群众、同乡服务同乡,实现外来人员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提高。②建设职工俱乐部。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社区,建立职工俱乐部,将社区各类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公益性的设施向外来务工人员开放,吸引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各类活动,丰富其精神生活。③成立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加强与劳务输出大省的驻深办以及异地驻深商会联系,鼓励通过成立以乡籍关系为纽带的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互助组织等形式,扩大外来务工人员参与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促进其融入城市生活。④多渠道反映意见诉求。通过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区总工会服务网络、全国人大代表易凤娇邮箱等方式,畅通外来务工人员反映意见诉求的渠道,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服务管理政策。(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社工委、区总工会)
(六)吸附力强的区域化党建平台。根据罗湖党建工作特点,按照“社区综合党委+兼职委员”模式设置区域化党建构架,统筹整合社区各类党建资源,构筑起以区域党组织为核心、单位党组织为基础、区域内党员为主体、群团组织共同参与的动态开放的党建工作体系。①推广“四位一体”的物业小区党建模式。通过建立“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处”的联合党支部,加强物业小区内部协调互动,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②创新“两新组织”党建形式。深化“楼宇+物管”两新组织党建模式,建立企业家交流平台、白领交友交流平台、党员参与社会建设平台、维护企业员工权益平台、“两新”组织党建综合平台等五个平台,激活辖区“两新”党建工作。③开展罗湖先锋行动。通过创建“党员服务示范窗口”、“党员先锋岗”,开展“党员进社区”等活动,号召“共产党员站出来”,在全区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即亮身份、亮标准、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领导点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七)功能完善的协同办公平台。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办公成本、固化工作流程、实现工作留痕,在区直机关全面运行网上协同办公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该系统平台的应用。①拓展和完善系统功能。在办公信息化、无纸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工作考勤、过程***、绩效统计、效果评估等功能,逐步将协同办公平台覆盖到机关工作的全部范围,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内部管理。②深化街道、社区协同办公系统。将协同办公系统向各街道、社区延伸,实现街道、社区业务工作的标准化、业绩考核的数量化、网格管理的全覆盖,推进全区范围的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③与绩效考核挂钩。将协同办公平台数据记录所反映的工作实绩,与干部绩效考核挂钩,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平时分”。(牵头单位:区科技创新局)
二、创新十项机制,激发改革活力
(一)社会广泛参与的协同招商机制。以经营城市为理念,以产业转型升级政策文件为依托,委托社会专业机构,启动对全区整体招商规划和招商策略的编制工作。委托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及“四大五行”(即德勤、安永、毕马威、普华永道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和仲量联行、世邦魏理仕、戴德梁行、第一太平戴维斯、高力国际等房地产五大行)等社会专业机构开展招商引资战略合作,形成多层次的招商渠道。完善政企联系服务平台,通过平台增进企业家交流,以商引商;与商会、校友会、行业协会等加强联系,建立招商引资信息库,形成管理规范、沟通高效、运作灵活的长效招商引资机制。(牵头单位:区投资推广局)
(二)城市更新与产业升级联动机制。完善城市更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重建局与区经济促进局、区投资推广局紧密合作,以产业规划引领项目规划,以招商引资促进项目建设,将城市更新和产业升级紧密结合、联动推进。成立以街道为主力的城市更新项目工作组,完善区领导挂点联系重点城市更新项目的制度,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创新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统筹协调、联合审查工作模式,加快规划审批进度。试点小地块城市更新工作,探索“插花地”改造的创新举措。(牵头单位:区重建局)
(三)“诚信罗湖”建设机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有奖举报机制,扩大“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商户评比范围,开展“诚信商圈”创建活动,推行“48小时无因退货”,优化提升消费环境,让消费者在罗湖“吃得放心、买得放心”。制定零售、黄金珠宝和汽车销售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创立行业诚信联盟,加强行业诚信自律。依托“礼享罗湖”移动互联平台,通过腾讯微信开发智能评分系统,消费者利用手机终端实现对诚信商户常态化、实时性的监督评价。探索构建符合罗湖特点的建筑市场企业诚信体系,建立罗湖区建筑企业诚信评价系统,年内实现系统试运行。(牵头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住房建设局、罗湖市场监管分局)
(四)城市精细化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大城管”体系,推动城市管理由单部门执法向多部门联动管理转变,减少城市管理的盲区和死角。打造“天眼城管”,推动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与治安监控网全面联接,实现资源共享,借助可视探头、数字网格化、数字化城管监督员、GPS定位等设备和技术,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效率和精细度。加大城市保洁投入和管理力度,发动更多群众参与“罗湖市容·随手拍”活动,致力于打造“最干净的城区”。加强与志愿者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充分发挥他们在垃圾减量分类、市容环境维护等城市管理中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五)“网格化”治理和联合执法机制。选取1-2个街道作为试点,整合区各职能部门分散应用于街道、社区的各类业务系统,通过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实现“数据一次采集、资源多方共享”;整合建成罗湖社会管理工作网,实现四级纵向联通和部门横向联通;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统筹整合社区各方力量参与社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在重大信访维稳事项、突发应急事件、行政执法攻坚任务、重要安全生产工作、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城市管理等领域,建立行政力量与公安力量协同执法机制,通过设立机构、建立制度、明确分工、监督问责等做法确保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罗湖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出租屋综管办)
(六)社区共建共享机制。在文华社区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区推广“罗伯特”社区议事规则,引导社区居民运用规则处理内部事务。出台《关于加强楼(栋)长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升楼长自治能力,培育骨干力量。推进业主委员会选举组建,成立“业主委员会自律协会”;试行业主电子投票,提高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的积极性和投票率。在社区居委会设立“互帮互助解急难”联络平台,组织社区热心的专业人士为居民提供帮助。打造“志愿者之城”先行区,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组织网络,组建一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高素质志愿者队伍。(牵头单位:区社工委、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局、团区委)
(七)“两代表进社区”长效机制。坚持开展每单月第二周周六“党代表进社区”、每双月第二周周六“人大代表进社区”活动,广泛发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将“两代表进社区”打造成为罗湖社会建设的创新品牌。健全完善社情民意分办、督办机制,形成一整套规范制度,确保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办理。完善“两代表” 与居民代表(楼长)的对接机制,通过社区党员议事厅、人大代表联络站议政会模式,让党代表、人大代表、居民代表和政府相关部门共同探讨如何解决社区实际问题。进一步拓展“两代表进社区”的领域和功能,发动“两代表”充分参与基层党建和社区自治。(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大办)
(八)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建立更加科学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通过网上协同办公系统等平台对干部工作绩效进行***督查,作为干部考评的“平时分”;强化干部“德”的考评,在年度考核、任前考察、公开推荐选拔的民主测评中,通过科学设置测评指标,将“德”的考评由“抽象性”变为“具体化”;试行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对象工作实绩公示制度,将考察对象工作实绩进行公示,进一步扩大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真正想干事、能干事、实实在在干成了很多事的干部脱颖而出;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建立“逢晋必考”分类考试制度,制定执法类干部职务晋升考试办法,以考促学,实现干部考核的专业化、分类化、精细化操作。(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九)权力科学配置规范运行机制。深入开展规范权力配置和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切实做到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力争上半年全面完成该项工作。同时,编制全区各单位权力廉政风险目录,对梳理、规范后的权力依托电子监察、审批平台和OA办公系统进行实时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分批抓好区属单位“一把手”口头述职述廉工作,并扩大到所有事业单位。把廉政测评考核延伸到班子成员,加大对整个班子的监督力度。开展“靶向治腐”工作,通过所有可以利用的渠道,不断查找全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薄弱区域和环节,对症下药,综合治理,切实提升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推进廉洁城区建设。(牵头单位:区纪委)
(十)法治城区建设长效机制。巩固“全国法治城区创建先进单位”成果,把法治放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全局性地位来谋划推进。健全区委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制度和机制,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司法公正,强化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区人大加强对“一府两院”,尤其是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及时沟通和反映民意;区政协、统战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民主法治意识,建设法治文化。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和风险评估机制,推进信访维稳法治化,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委统战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
三、开展60个项目,推动全面创新
1.创新“礼享罗湖”活动营销方式。培育一批消费龙头企业,放大以万象城为代表的城市综合体满足消费者综合消费服务的功能;围绕商贸旅游、黄金珠宝、汽车经销、文化创意等罗湖传统优势行业,培育新型消费业态,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充分放大商业节庆的异业拉动作用;创新消费者参与互动方式,拉动罗湖消费增长。(牵头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2.发布“水贝·中国珠宝指数”。年内完成“水贝·中国珠宝指数”项目总体设计及指数设计、数据采集系统设计、软硬件平台设计及指数发布及推广设计,第四季度进行模拟运行并正式发布,将水贝·中国珠宝指数逐步建设成为国内珠宝产品交易的“晴雨表”,终端消费的“风向标”和政府发展产业的“导航仪”。(牵头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3.创新电子商务企业扶持培育模式。主动与电子商务一线平台企业建立良性沟通,引进龙头电商分支机构。挖掘细分领域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建立长期***互动机制,积极开展企业引进工作。培育中小个人网商,引导其实现公司化、规模化、聚集化运营。(牵头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区经济促进局、区投资推广局)
4.开展罗湖闲置商业物业运营方案全球招标。进行罗湖闲置商业物业摸底和调研,开展闲置商业物业国际咨询,探索盘活闲置物业的途径,促进罗湖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5.规划设计与土地整备结合创新实践。研究出台笋岗-清水河片区有关空间腾挪、容积率换空间、发展重点产业项目方面相应的优惠政策,通过规划手段,***政府在市政交通、公共设施用地征收、谈赔、拆迁建设等一系列工作落实中的时间长、推进难等问题。(牵头单位:区重建局)
6.创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联合审查机制。创新和完善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协调、审查机制,加大规划审批力度,主动提前介入更新单元规划编制的指导、协调工作,建立以职能部门初审、部门征求意见及专家评审为基础的技术审查,以及城市更新领导小组主导的行政审查的联合审查机制。(牵头单位:区重建局)
7.完善城市更新工作管理机制。建立城市更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城市更新”和“产业升级”紧密结合;成立以街道为主力的木头龙城市更新项目工作组、银湖三九城市更新项目工作组;完善区领导挂点联系重点城市更新项目的制度,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所遇到的难题。(牵头单位:区重建局、区经济促进局、区投资推广局)
8.创新推出小地块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指引。研究制定罗湖区小地块城市更新管理工作实施建议,推动市出台小地块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指引,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区重建局)
9.创新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制度,加强政府采购后续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立通用设备信息标签制度,搭建网上商城供货平台,探索零星工程、货物及服务类项目预选采购制度。(牵头单位:区政府采购中心)
10.建立区政府投资重大民生项目公示制度。健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机制,年内完成《区政府投资重大民生项目公示试行办法(初稿)》的起草工作,增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加大公众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11.规范股份公司运营管理。鼓励引导股份公司转型发展,推进股份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增强其多元化经营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股份公司办公智能化系统,实行和完善企务“两公开”查询制度,促进股份公司规范管理和阳光运作。(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科技创新局、区民政局、各街道办)
12.整合科技服务中介资源创建服务联盟。整合科技服务中介机构资源,为企业提供系列专项服务,如科技创新、会计税务、知识产权、法律事务、资质申报、企业上市、政策资金申报等,推动科技服务中介形成服务联盟,开展规范化、专业化服务。(牵头单位:区科技创新局)
13.吸引和协调民间资本运营产业园、孵化器。吸引民间资本从事科技产业园、孵化器、加速器等园区建设,力争引进和培育一到两个园区策划运营专业团队。(牵头单位:区科技创新局)
14.创新“督学责任区”工作机制。把全区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分成12个督学责任区,并成立对应的工作小组,通过“分片督学、试点先行、校际联动、学校自诊、专家把脉、行政助改”的途径不断完善督学责任区建设。(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15.推进教育均衡化。改进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方式,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的录取办法和“实行学区住房申请限制试点”,便于科学、公平、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探索向民办学校购买教师岗位等方式,逐步解决户籍居民与外来务工人员教育均等化问题。(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16.建立民办幼儿园成本监审管理机制。制定民办幼儿园收费价格的指导标准,年内启动民办幼儿园成本监审管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财务监督,规范民办幼儿园的收费。(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教育局)
17.试点“先看病后交费”诊疗模式。年内首先在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2家医院试行,制定实施方案,进行信息改造,推广就医“一卡通”,经验成熟后,全区推广。(牵头单位:区卫生人口计生局)
18.推进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建设罗湖区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和卫生数据中心。全面建成功能完善的数字化医院信息系统,整合区属公立医院医疗资源和信息化资源,实现同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之间信息化互联互通。加入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借力提升医疗技术水平。2013年完成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前期规划、项目建设书的编制、初步设计和概算。(牵头单位:区卫生人口计生局)
19.辖区医疗机构联网运营。充分整合辖区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医师多点执业、医疗资源共享等制度,实现辖区医疗机构分工协作、资源共享、无缝连接、高效运行,突出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可及性和高效性。(牵头单位:区卫生人口计生局)
20.制定和实施店长提升行动计划。借鉴台湾等地区经验,制定和实施店长提升行动计划,为我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培养服务业专业人才。(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局)
21.创新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探索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奖励机制,调动各级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积极性,切实维护职工的权益,力促劳资关系和谐。(牵头单位:区总工会)
22.开展“干部进厂”、“律师进企”、“宣传入舍”活动。组织35个社会化工会干部下基层进企业,指导企业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与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团合作,为辖区企业工会和职工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会干部走进职工宿舍、职工俱乐部和公共场所,与职工直接对话,扩大工会影响力。(牵头单位:区总工会)
23.探索重大疾病救助机制。修订和完善《深圳市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扩大救助范围、增加救助额度、突破救助次数和额度的限制。探索与专业保险机构合作的可行性,让确实有需要的居民群众得到及时的救助保障。(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24.创新“无围墙”社区居家公益养老服务模式。打破传统养老院模式,引进社会力量参与,依托专业护理服务,为辖区老人及其家庭提供志愿者服务,减轻家庭养老负担,缓解一床难求的社会难题。(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25.开发“阳光慈尚·大爱罗湖”公益平台。建设“阳光慈尚·大爱罗湖”网站,以单个困难家庭作为一个项目进行爱心招募,继续动员社会爱心力量参与到“大爱罗湖”结对帮扶活动中。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对参与结对帮扶的困难家庭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帮扶主体与困难家庭之间的沟通和交流,让帮扶行为成为透明、经得起监督的阳光行为。(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26.筹建社区食堂。依托辖区内学校、企业等单位食堂,因地制宜建设社区食堂,为社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和残疾人等提供就餐服务。(牵头单位:区社工委)
27.推进“平安细胞”培育工程。创建一批安全文明小区、“无毒社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平安和谐社区、宜居出租屋。在社区试点每月公示治安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对治安工作的监督。(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出租屋综管办)
28.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积极探索引进第三方调解组织参与的专业性调解机制,完善“大调解”体系,重点解决好劳资纠纷、物业管理、建设拆迁、股份公司改制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
29.以职能转变为核心推进机构改革。区编办制定政府转移职能目录,明确转移职能的部门、项目和原则。服务罗湖转型发展中心工作,以职能调整优化为核心,收缩事业单位的覆盖边界,退出已经充分市场化的领域,对部分事业单位实行撤并整合,清理规范;盘活事业单位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将有限的编制配置到促进发展的第一线,提高编制配置的效益。区财政局、区政府采购中心制定政府职能部门购买服务目录,建立项目库制度。区民政局编制社会组织目录,明确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条件的社会组织。(牵头单位:区编办、区财政局、区政府采购中心、区民政局)
30.规范临聘人员管理。建立以工作量测算核定临聘人员额度的工作机制,实行两年一次的动态管理。完善临聘人员管理与监察信息系统,制定并启用标准版劳动合同,逐步统一和规范全区临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将全区临聘人员的管理使用和规模控制纳入行政监察,控制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牵头单位:区编办、区人力资源局、区监察局、区国库支付中心)
31.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制定实施办法,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由试点单位对试点项目制作标准化流程样本,明确每项行政审批事项的标准、条件、责任、权限、时限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开。在试点单位、试点项目运行良好的前提下,全区推广。(牵头单位:区法制办、区监察局)
32.规范政务窗口服务。制定统一的窗口管理规范,加强窗口人员日常培训教育,对区、街道、社区工作站三级政务窗口统一配备在线服务评价器,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评估。(牵头单位:区监察局)
33.在城市管理领域探索刚性执法和柔性管理联动机制。除继续采用依法检查、依法处罚等刚性执法方式外,积极探索行政指导、温馨提示、表彰守法、说服教育等非强制性的柔性管理方式,做到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宽严结合、刚柔并济。(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34.完善区政府绩效考核制度。完善绩效考核相关指标设置和考核办法,突出群众评价的分量,将群众、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结果在罗湖电子政务网、罗湖社区家园网、网上政务服务大厅以及机关大楼、服务大厅公示。(牵头单位:区监察局)
35.全面规范街道办事处管理。加强街道落实民主集中制、执行议事规则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规范街道财务开支、工程建设、物业出租、临聘人员工作。(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
36.提高政府应急管理综合能力。建设指挥统一、结构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平台。建立应急指挥数字集群移动通信系统和多媒体移动应急平台系统,实现市、区、街道三级的互联互通。增强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及应急保障能力,有效减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牵头单位:区应急办)
37.提高社会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加强对应急预案和应急救灾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提高公众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和能力。(牵头单位:区应急办)
38.利用微信技术对接社区家园网服务群众。设立社区家园网微信公众平台,让群众能随时随地通过平台,将身边的好人好事、事件进展及需要反映的问题及时发送到社区家园网,社区家园网也能向辖区群众发送罗湖经济社会等重要资讯。(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39.建设罗湖区舆情综合处置平台。通过该平台,实现辖区舆情的全网监测及舆情转办反馈、督办预警、研判分析、交流互动的“一站式”处置,并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协同应对体系和网络发言人队伍,提升舆情应对处置的时效性、常态化和规范化水平。(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40.探索社区图书馆管理与服务模式。建设“悠·图书馆”,推进社区图书馆向公共文化空间转变,整合社区内的公共资源和企业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图书阅读、知识传播、技能培训、文化交流和艺术体验等服务,构建高品质的公共文化空间,激发社区图书馆活力。(牵头单位:区文化体育局)
41.完善志愿者服务激励机制。弘扬义工精神,组建一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高素质志愿者队伍。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项目超市”、“志愿者服务菜单”等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服务项目库,以文化内涵和项目内容吸引志愿者。创新实施“罗湖志愿惠”计划,用优惠措施激励志愿者,发动商家加入“志愿惠联盟”对志愿者消费行为给予适当优惠,志愿者用服务时间兑换积分免费享受部分公共服务。(牵头单位:团区委)
42.设立东门步行街文明教育基地。利用东门步行街人流量大、辐射力强、宣传效果好的特点,设立文明教育宣传基地,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共文明行为宣传劝导活动,推进城市公共文明水平的提升。(牵头单位:区文明办、团区委、东门街道办)
43.在东门步行街开播电视节目宣传罗湖。利用东门步行街广场和三个出入口的4块大屏幕,每天2次滚动播出《罗湖聚焦》、《时尚罗湖》、《罗湖故事》三档公益性电视节目,全方位展示和宣传罗湖。(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44.建立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并出台相应的行动计划;测算全区各项生态环境指标,编制年度目标任务,制定符合本区实际的长效措施和机制,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全区生态建设。(牵头单位:区环保水务局)
45.启动“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区)”创建工作。以创建促发展,推动辖区水土保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保护的水平提升,为迎接省和国家检查验收做好准备。(牵头单位:区环保水务局)
46.建立行业环保指导机制。根据罗湖的产业特点和资源禀赋,编制《罗湖区行业环保准入指引》,为经济决策、市民生活、企业投资、产业转型升级等提供参考和指引。(牵头单位:区环保水务局)
47.建立区级空气质量检测及公布机制。深入分析辖区PM2.5的来源和分布,探索PM2.5快速检测方法,研究能够有效减少PM2.5的手段机制;在罗湖电子政务网定期公布辖区空气质量指数,发布辖区内各监测国控点位的主要污染物浓度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以及相应的空气质量评价结果。(牵头单位:区环保水务局)
48.建立污染排放网络监测预警机制。借助在线监控技术,对辖区重点企业、医疗机构等污染物排放治理设备开启情况和排放浓度值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综合监控能力,有效控制污染。(牵头单位:区环保水务局)
49.建立区环保志愿者联盟。搭建平台集合社会各界的环保志愿者,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探索建立环境宣传、环境保护、环境治理新模式,让环保成为社会文明风尚和市民生活的自觉行为。(牵头单位:区环保水务局)
50.开展“市民环保岗位”实践活动。定期组织专题活动,提供环保执法、环境监测、环评审批以及污水和固废处理等环保实践岗位,主动邀请群众、媒体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过程。(牵头单位:区环保水务局)
51.试行考察对象实绩公示。试行考察对象工作实绩公示制度,将考察对象工作实绩进行公示,进一步扩大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真正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了很多事的干部选出来。(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
52.创新干部培训机制。树立以“培”代奖、以“训”促干的培训理念,针对优秀业务骨干,举办“优培班”;针对业务能力急需提高的干部,举办业务学习“考训班”,以培训奖励先进,用考训促进提升。(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
53.充分激发团组织活力。以党建带团建,深入开展“商业片区建团”、“商业楼宇建团”、“三同建团”(同乡、同业、共同爱好)等建团模式,组织青年团员积极参与各项志愿者活动,共同推进社会建设。(牵头部门:区团委)
54.对政府重要事项和重大项目全过程***监督。区人大常委会成立若干工作小组,对政府重要事项和重大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发挥代表沟通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沟通和反映民意,争取人民群众对我区创新发展重要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牵头单位:区人大办)
55.开展特色政协界别活动。整合政协委员资源,以委员专业特长进行界别分组,对口联系政府相关部门,围绕政协三大职能,开展有罗湖特色的政协界别活动,为加强基层协商民主、推动基层民主建设进行有益的探索。(牵头部门:区政协办)
56.成立新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开展对我区民营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社会阶层人士的调研,收集“四师”的相关资料(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和税务师),成立我区新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牵头部门:区委统战部)
57.建设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完善网上立案、查询、答疑等在线服务系统,方便群众通过网络便捷地参与诉讼。通过网上平台提高办案效率,实现对审判绩效的科学管理,同时通过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共享强化对案件审理过程的全面监督。(牵头单位:区法院)
58.设立快审庭提供“门诊式”、“一站式”诉讼服务。为服务全区中心工作,提高审判效率,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快审庭,负责金融、消费、小额债权等简易民商事案件,以及简易行政案件的审理,简化诉讼流程,建立快速审理机制,提升审判质效。(牵头单位:区法院)
59.开展城市更新工程专项预防。与区住建局、重建局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选择城市更新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调查,有针对性地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配合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干部优秀,工程优质”。(牵头单位:区检察院)
60.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全面运用去年底建成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做好信息录入、审查和相关配套工作,切实发挥平台发现线索、监督移送的功能。依托信息共享平台,继续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牵头单位:区检察院)
四、创新改革工作机制
(一)建立改革创新年度目录制度。为加强改革创新工作,从2013年开始,各街道、各部门每年的第四季度提交本单位下一年度的改革创新项目,区委(政府)办、区发改局在认真筛选的基础上,形成我区改革创新的年度目录。该目录将作为我区下一年度改革创新的主要项目来源,也是各街道、各部门推进改革创新工作的主要依据。
(二)完善改革创新激励机制。为鼓励各单位改革创新,区委每年根据各单位改革创新项目的成效评选“罗湖创新奖”,对改革创新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和记功,并将改革创新工作作为绩效评估中重要的加分项目。
(三)建立改革决策、协同、评估机制。研究制定改革创新的决策程序,明确改革决策主体及责任。建立全区各改革项目协同、各单位之间改革协同、各单位改革信息交流协同等机制,建立改革风险评估、成本评估、效果评估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深化改革创新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提高改革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创新。
(二)加强统筹协调。区委(政府)办、区发改局要加强对全区改革创新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同、推动落实等工作,强化对改革项目的指导和检查,及时***改革项目进展情况。
(三)细化实施方案。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所牵头项目的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和工作要求,包括可行性研究、具体配合单位、组织实施步骤、改革风险评估等,积极推动改革创新项目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