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首个街道巡回法庭揭牌在家门口解决法律纠纷
2017年10月12日上午,香洲区人民法院设立在香洲区狮山市民艺术活动中心的狮山巡回法庭正式揭牌成立。珠海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杨静,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继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素平,狮山街道党工委书记李磊,狮山街道办事处主任苗奇峰等出席了揭牌仪式。参加仪式的还有各镇街分管法治工作的负责同志,区物业办、各镇街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的同志,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法学会代表以及社区居民代表等。揭牌仪式由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游永威主持。
在揭牌仪式上,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素平和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继汉先后作了致辞。徐素平院长表示,狮山辖区是珠海的老城区,地处老香洲人口集聚地,因新旧结合,老旧小区较多,辖区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增长,在狮山街道设立巡回法庭,具有司法便民、以案释法的功能,也能够更加及时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稳定。下一步,狮山巡回法庭将会选取相邻关系、物业管理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生活中常见多发的涉民生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充分发挥以案说法的普法作用,并借助狮山街道的各种资源,强化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诉调对接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刘继汉副书记对狮山巡回法庭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同时对狮山巡回法庭提出殷切期望,希望在区法院、区委依法治区办和狮山街道等多方努力下,狮山巡回法庭可以办出成绩、办出特色、办出品牌,为香洲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随后,珠海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杨静,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继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素平,狮山街道党工委书记李磊共同为狮山巡回法庭揭牌。
揭牌仪式结束后,区法院即在狮山巡回法庭对一宗物业管理合同纠纷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来自区物业办、各镇街物业管理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社区居民代表近70人旁听了庭审。该案原告珠海某市场经营公司是某小区的物业公司,诉称小区业主被告陈女士拖欠自2016年2月至2017年8月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原告曾多次催促被告交纳拖欠的费用,并于2017年9月5日向被告发出缴费通知单,通知被告到管理处交纳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然而,被告陈女士仍未支付上述相关费用。因此,原告请求被告陈女士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付款违约金、公摊电费等合计4700余元。被告陈女士辩称,原告从2016年2月1日已经不是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被告居住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于2016年1月18日最终确定与另一家公司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但原告拒不交接,也不退场。原告还重复收费,被告于2017年9月5日已支付合同期内物业费,原告又收取了被告之前交纳的公摊电费101.32元。庭审中,承办法官有条不紊地主持庭审,双方当事人有序进行诉辩、法庭举证和质证,并围绕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最后,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近年来,香洲区一些小区出现了因物业管理、相邻关系引发的各种纠纷,由于法律知识有限,有的居民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能正确理解,从而导致审判后“案结事不了”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提高群众法律素养,区法院利用巡回法庭的优势,将庭审“搬”进街道,以开庭审理真实案例的形式,零距离开展普法教育。庭审后,旁听人员对街道巡回法庭给予充分肯定和赞扬,纷纷表示通过观摩真实庭审,近距离了解法院办案的程序,感受司法权威和公正透明,能够以最直观的方式学到与其生活息息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提升了维权意识,比起“法律条文”教育更为生动、有效。
狮山巡回法庭是区法院在香洲区街道办设立的首个巡回法庭,也是我区法治教育的新基地。今后,狮山巡回法庭将创新工作方式,力求让司法服务更加贴近群众,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选择贴近百姓生活的涉民生案件进行公开审理,通过法官“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让更多的社区居民零距离接触身边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