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下放各乡镇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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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1月16日发表
根据自治区农房管控相关工作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农房管控相关职责分工的通知》(桂政办〔2020〕99号)等文件的规定要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做出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事项中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行政许可工作委托到乡镇人民政府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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