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村供水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村供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城江区乡镇供水总站:
为贯彻落实***、***和自治区区委、区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现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村供水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打赢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区委、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近期系列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峻性。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农村群众有水喝,喝上放心水。
二、强化责任担当。要按照责任制工作要求分工负责,切实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构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的责任体系。要指导监督做好水厂防疫工作,落实净化消毒措施,避免将安全隐患流入制水环节,要将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水厂到人,要严密监控农村饮水状况,建立疫期安全供水应急处置机制。水厂工作人员要履职尽责,狠抓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切实保障农村供水安全。
三、强化部门协调。要按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与当地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对接,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机制。配合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加强水源地巡查,落实水源防护措施,严防水源受病毒垃圾污染。加密农村饮水工程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水质检测监测,一旦出现水质污染事件,紧急联动做好应急处置。
四、强化行业监管。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和技术指导,督促供水单位加强供水管理,落实防疫措施,确保水质达标。严格安全隐患排查,对水源地、取水口、蓄水池等关键部位和水质净化消毒等重点环节都要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特别是要排查供水单位工作人员近期到过湖北武汉或者与武汉方面的人员有接触的情况,做好隔离和防控工作。同时,对水厂生产区要采取封闭管理,避免生产工作人员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职工疾病监控,建立每日健康检查制度,对厂区内喷洒消毒液;要加强水质的全程巡查和检测监测,加强疫情防护措施,做好工作人员的排查和疾病预防工作。要加密水质检测监测,防止水质受病毒垃圾污染;要建立工作日志,供水厂站留存水质检测报告;统一配置工作服,配置消毒杀菌设施,加强各类储水设备的清洗和消毒杀菌;不得在厂区饲养动物,不得在生产区域吸烟或者从事其他有碍饮用水生产的活动;要对辖区内各供水厂区发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宣传教育手册,做到全面知晓、全面防控,确保措施到位,防控到位。
五、强化信息报送。要建立值班制度和相应应急机制,及时掌握辖区内供水动态和疫情防控情况,要安排专人值守,保持信息畅通,疫情防控期间,将实行“零报告”制度,非工作人同未经企业相关负责人同意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不得入内,禁止无关人员在水厂逗留,严格出入登记簿。坚持全天24小时轮换值班,一旦遇有紧急情况,要能迅速处置,有效应对,并按程序及时向当地政府及区水利局报告相关情况。
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局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