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公示
根据企业申请及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 10390—2004)以及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拟变更或办理下列加油站经营批准证书的有关项目,现予以公示:
1、葫芦岛市南票区缸窑岭农机服务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小江 ,地址: 葫芦岛市南票区缸窑岭镇缸窑岭村 ,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H 3002 。
名称变更为:葫芦岛市勇胜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
本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拟审批同意事项如有不同意见,请在五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429-3185033
通信地址:葫芦岛市商务局生产资料流通科(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0号)
葫芦岛市商务局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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