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5年度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市区)的通报
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2015年,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系列***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富民强省的重要支撑,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改革民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深化县域各项改革,激发县域发展活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出了坚实步伐。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山西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5〕28号)规定,对全省2015年度县域经济发展情况综合考评,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决定对评为“2015年度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市、区)”的灵石县等20个县(市、区)和“2015年度县域经济发展争先进位奖”的山阴县等3个县(区)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更大成绩。各地要以受表彰的县(市、区)为榜样,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决策部署,认真践行“五大发展”新理念,按照“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和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强化转型升级,突出创新驱动,着力改善民生,促进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塑造美好形象、逐步实现振兴崛起做出更大贡献。
***:1、2015年度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市、区)名单
2、2015年度县域经济发展争先进位奖名单
山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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