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未按时报送药品零售企业违法违规问题自查整改报告企业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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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根据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关于印发高新区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淄高新食药监发[2017]10号)要求,截至2017年5月2日,仍有部分药品零售企业未按时报送自查整改报告,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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