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持续发力加大环保督查力度
近日,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方案》,旨在进一步压实各乡镇(街道)、各职能部门、各企业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一批大气环境违法案例,彻底解决各级交办的各类大气环境问题,确保顺利完成2018年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
此次督查内容包括“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治理情况、工业炉窑整治情况、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情况、燃煤锅炉综治整治情况、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情况、扬尘综合整治情况、秸秆焚烧及露天烧烤管控情况、加油站整改情况、错峰生产和运输落实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群众投诉的突出环境问题办理情况等12个方面的38项任务,采取日常检查、交叉检查、执法检查、定期考核、专项督察等方式进行督查,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环境空气质量实现根本好转,扭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被动局面。
督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7月25日),对“2+26”城市“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部督办问题整改以及各级督查交办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群众投诉举报,重点发现新的涉气问题。第二阶段(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10月20日),排查工业炉窑、矿山治理、扬尘治理及秸秆焚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督促各项任务及措施落实单位。第三阶段(2018年10月21日至2019年4月28日),重点督促落实秋冬季减排措施,排查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
为保障督查工作顺利进行,方案要求,一要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其他市四大班子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及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指挥、调度、协调督查工作,每月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制定检查任务计划表,实现任务精准安排,确保取得实效。二要落实督查责任。督查组要敢于动真碰硬、敢于亮剑执法,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督查,严肃查处和问责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做到该停的停,该关的关,该罚的罚,该移送司法的坚决移送,坚决杜绝随意执法、人情执法和选择性执法。三要严守廉政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在督查过程中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杜绝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现象发生。一旦发现督查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违规情况的,将立即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四要加大舆论宣传。依托政务网站、高平新闻、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及时发布督查动态,通报督查工作情况。对治理大气污染成效突出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报道宣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在电视台设置“曝光台”,定期发布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曝光违法违规排污行为。
同时,我市还出台了《高平市大气污染防治百分制考核办法(试行)》《高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问责实施细则(试行)》,强化督查力度,严格考核问责。(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