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5218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冯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废旧电池回收政策 有效遏制土壤金属污染》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电池分为很多种,按照一般的分类方法,电池产品可分一次干电池、铅蓄电池、锂离子电池、氢镍电池、镉镍电池和含汞扣式电池等。
一、一次性干电池的豁免管理
一次性干电池是一种以电解液来产生直流电的化学电池, 常见的多为锌锰电池,按型号可以分为1号、2号、5号、7号等。目前我国现生产的一次性干电池已做到了低汞化或无汞化,可以随垃圾分散处理,基本不会对环境产生威胁。
2003年国家颁布了《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厂家生产低汞、无汞的碱性锌锰电池;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旧一次性干电池;禁止使用镉镍电池,可使用镍氢电池,避免了镉的使用。
2005年1月1日起,国家规定停止生产含汞量大于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
2006年以后,随着国家《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的落实,国内已全面禁止销售含汞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基本实现了干电池生产、销售的“低汞化、无汞化”。
2012年,据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提供的数据,中国生产的干电池基本已达到低汞标准(汞含量小于电池重量的0.025%),其中约有九分之一能达到无汞标准(汞含量低于电池重量的0.0001%)。
二、对铅蓄电池、氢镍电池和镉镍电池的收集管理
2016年8月新修订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废铅酸电池、氢镍电池、镉镍电池和含汞扣式电池归类为危险废物,予以重点控制。同年12月,国家修订出台《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主要包括废电池收集、运输、贮存、利用与处置过程的污染防治技术和鼓励研发的新技术等内容,为废电池的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指导。
冯雅委员提案的关键在于收集环节,《技术政策》对收集指导如下:(一)在具备资源化利用条件的地区,鼓励分类收集废原电池。(二)鼓励电池生产企业、废电池收集企业及利用企业等建设废电池收集体系。鼓励电池生产企业履行生产者延伸责任。(三)鼓励废电池收集企业应用“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建立废电池收集体系,并通过信息公开等手段促进废电池的高效回收。(四)废电池收集企业应设立具有显著标识的废电池分类收集设施。鼓励消费者将废电池送到相应的废电池收集网点装置中。(五)收集过程中应保持废电池的结构和外形完整,严禁私自破损废电池,已破损的废电池应单独存放。
2017年初,山东省按照国家试点要求,下发了《山东省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开始对全省铅蓄电池收集行为进行规范。根据《方案》布署,我市分两次对通过环评和“三同时”要求、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条件的申请企业进行了核实和筛选;截至目前,省环保厅对我市14家试点收集单位进行了确认。在国家《危险废物经营管理办法》中,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可以对镉镍电池收集经营活动进行许可。我市上述14家试点收集单位对氢镍电池、镉镍电池及锂离子电池也可同时收集,全市产生的废铅酸电池、氢镍电池、镉镍电池及锂离子电池基本能够得到规范化收集。
因铅蓄电池、氢镍电池和镉镍电池等废旧电池含有重金属,本身尚有利用价值;国家为了促进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避免重金属和酸污染环境,也对收集环节进行了补贴,现在的收集经营单位不再倒酸,反而个别的加水以增加重量,因此基本能够回收到位。
现在我市的废铅酸电池、氢镍电池、镉镍电池及锂离子电池的回收途径基上由三种,一是电池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联合回收,以以新换旧、国家贴补等方式将废旧电池回收到生产厂家,二是由上述14家废电池收集企业将分散的废电池以一定资金收购,返回原料利用厂家;三是回收利用企业直接建设废电池收集体系,以一定资金收购(下步我市的亚洲金属和汇鑫金属将开始该业务)。
在转运和暂贮环节,一定防止废铅酸电池等硫酸泄漏造成污染及短路发生火灾;对废锂离子电池运输贮存前应采取预放电、独立包装等措施,防止因撞击或短路发生爆炸等引起的环境风险。
下步,随着互联网与资源循环利用融合发展,“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在地级及以上城市逐步建设废弃物在线回收、交易等平台,推广“互联网 ”回收新模式,建立重点品种的全生命周期追溯机制,才能有效解决现阶段部分废电池无序回收的环境风险。
三、对含汞扣式电池的收集管理
我们认为,对含汞扣式电池的收集应动员社会多方参与回收,共同承担责任。一是鼓励电池生产企业、废电池收集企业及利用企业等共同建设废电池收集系统,国家提高含汞扣式电池消费价格,并提供收集补贴;二是注重儿童环保节能意识、垃圾分类意识的培养教育;三是注重社会、新闻媒体长期不懈的宣传,将社会生活中收集到的含汞扣式电池集中到县区环保局统一贮存,由政府提供无害化填埋的资金;四是提高技术水平,逐步消除含汞扣式电池的生产。
最后,对您的提案表示衷心感谢,并恳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心支持环保工作,让我们携起手,通过努力,把我们菏泽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得更好。
菏泽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