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医保局赴各县(市)开展医疗保障服务示范工程创建评估
为进一步规范我州医保政务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提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能力,根据《贵州省“十四五”医疗保障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及《贵州省“十四五”医疗保障示范工程评审办法(试行)》,2月15日至18日,州医保局分组到各县(市)医疗保障服务窗口、医疗保障基层服务站、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保障服务示范工程创建评估工作。
评估严格按照《贵州省“十四五”医疗保障示范工程评审办法(试行)》,组织各县(市、义龙新区)医保部门对辖区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经办的合法合规性、项目清单落实、服务质效、经办业务能力、服务设施设备,对基层服务站的管理、服务、硬件,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基础管理、就医服务管理、医疗费用结算、医保改革任务落实等进行评估。将评审出的州级示范点(医疗保障服务窗口、医疗保障基层服务、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优选参与省级验收。
此次评估严格落实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事项,通过以评促进、以评促改的方式,加强行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健全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打造医保服务示范窗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更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