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
穗埔文广新〔2017〕52号
黄埔区委宣传部、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黄埔区科技局)、广州开发区商务局(黄埔区商务局)、广州开发区国资局、广州开发区企业建设和服务局、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黄埔区知识产权局)、广州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发办、各街道办事处、九龙镇政府、中新广州知识城合作事务办(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发建设办)、广州开发区西区产业园管委会、广州开发区长岭居管委会、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广州国际生物岛(中以合作区)管委会、广州开发区云埔工业区管委会、辖内各文化产业园区:
根据《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穗文广新〔2017〕1101号)(***1),以及《广州市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2)的相关规定,我局现组织开展辖内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认定、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区相关单位协助发动辖内符合条件的文化产业园区积极申报认定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已经国家各部委、省直机关、市直机关认定的产业园区,主营业务符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3)中文化产业范围的,请区相关单位协助发动向我局办理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备案。
二、请申报认定、备案的各文化产业园区将申报材料以及《广州市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认定(备案)申请表》(***4),一式3份于2017年11月27日(星期一)前报送我局,电子版请发邮箱hplyj@hp.gov.cn。
专此函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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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3日
(联系人:陈巍;联系电话、传真:82393815;手机:135****4288;联系地址:黄埔区水西路12号综合执法楼B栋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