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药监局汛期食品安全提示
近期,我县持续遭遇特大暴雨袭击,洪水灾害严重。洪水包含了人类、动物的病菌和工农业等的化学污染,人们如果食用了被洪水浸染过的食物就很容易得病。针对当前情形,县食药监局提示我县广大群众关注食品安全,增强防范意识。现就食品安全具体提示如下:
一、不要随意捡洪水浸泡的食物,不食用病死及死因不明或腐败变质的鱼类、畜、禽肉;
二、尽可能选择新鲜的食品,不食用腐败、变质或霉变的食品;注意查看预包装食品的有效期,防止食用过期食品。
三、不要采摘和食用野生蘑菇。
四、选用清洁、安全的水源;不喝生水,尽量喝开水或瓶装水。对不明水源、闲置废井或被污染的井水不要食用。
五、食物储藏要注意防潮、防霉、防蝇、防鼠,尤其大米、面粉、面条等粮食不要直接放置于地面,可用缸桶储存或隔墙离地储存。
六、在简易条件下,饭菜应尽量现做现吃,尽量不存放熟食,烹调以煮、蒸等彻底加热的方式为主,尽可能不加工和食用冷荤类食品,生食水果、蔬菜一定要用洁净水清洗干净后食用。
七、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容器用后要清洗消毒,尽可能保持清洁卫生。
八、婴幼儿、孕妇和老人等特殊人群更应注意健康饮食,避免因营养不良而造成免疫低下,导致感染疾病。
九、一旦出现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进行自救,吐出胃内容物并尽快就医。如发生食物中毒,应及时就医,及时与当地医院或疾控中心联系,并向县食药监局报告。同时注意保留可疑食物、吐泻物以备调查之用。
十、凡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借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被污染食品、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县食药监局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