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法治沙洋建设,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多措并举完善落实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
加强制度建设。为理顺规范性文件管理程序,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政府合同等合法性审核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事项的通知》,重新规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流程,确保备案审查制度落实到位。同时,制发《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告》,将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明确未列入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其他单位、机构不得以本单位、本机构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从源头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严格执行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工作实际,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合法性。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严防出现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的情形,最大限度地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为政府行政决策把好法律关,当好参谋助手。
加大管理力度。按照有件必报、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凡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定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清理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效力。近年来,先后开展涉限制公平竞争、涉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县级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目前经全面清理,我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的19件,修改5件,废止3件。
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的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到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中,帮助行政机关改正错误、改进工作。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群众意见,规范性文件制定后,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受理和处理人民群众提出的审查建议,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