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松纪办发〔2018〕6号
各乡镇纪委、开发区纪委,市直相关单位纪检组(纪委),市纪委、各派出纪工委,巡察办:
当前,正值高考录取通知书发放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根据中共荆州市纪委《关于严明2018年度高考升学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荆纪发〔2018〕6号)要求,现就切实加强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定。各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严守“六个严禁”:严禁违规操办各种名目的“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参与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的“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借子女升学之机宴请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礼品、礼金、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严禁使用公款或由管理服务对象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升学宴”“谢师宴”费用、子女学习费用等;严禁使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或外出旅游等。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特别要加强对有子女高考升学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教育提醒,严明纪律和规矩,坚决遏制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歪风。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政监管责任,加强对学校和广大教师的教育管理,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引导广大学生家长和教师自觉抵制“升学宴”“谢师宴”。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纪委(纪检组)要组织专班,采取明察暗访、日常检查、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对本地本单位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只收红包不摆酒”“分期分批、化整为零、异地操办”“通过电子红包收受礼金”等隐形变异问题要深挖细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既查违规操办人员,又查违规参与人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气。
中共松滋市纪委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