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组织学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9月22日,县工商局召开《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培训会,系统全体干部参加此次培训。
会上,县局法规股围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不同点向全体干部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新办法在查处范围、执法方式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适当调整。一是进一步放宽不属于无证无照的经营活动范围,鼓励社会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并为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灵活创新管理预留制度空间。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二是强调督促、引导,调节管控力度,避免一概取缔的简单化执法。查处部门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且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三是对法律、行政法规对其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不再予以没收工具,并降低了罚款数额。
通过这次集中学习,旨在更新法律知识,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为下一步法律的实践应用,解决实际问题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通讯员 王维)